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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近1957831日獨立宣言中的民主、自由、公正、人民福祉及幸福承諾與事實之間的距離

--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5830( 星期二)在國會大廈發表的聲明:

 

拉近1957831日獨立宣言中的民主、自由、公正、人民福祉及幸福承諾與事實之間的距離

當我國在1957831日獨立建國時,迎進一個全新時代的開端,當時的馬來亞人及後來的馬來西亞人,敢於夢想要重造世界。

國父東姑阿都拉曼在48年前的這個吉祥日子,在吉隆坡宣讀獨立宣言時,承諾馬來亞(較後的馬來西亞)“應永遠根據自由與公正原則建立一個主權民主與獨立國家,及永遠追求人民福祉及幸福,及維持各國之間的平等和平目標。”

今天,我們擁有雙峰塔,但如果在過去48年中,我們能夠能留住杰出與精英人才不大量外流,而像猶太人般的离散世界各地,大馬在全球的地位將會較高。

在經濟層面,比起加納及海地等國,大馬的成就非凡,但難道我們不能與韓國及新加坡等國比較,而享有更佳的成就嗎?

在建國與塑造一個大馬民族方面,我們站在哪裡?最近掀起的社會契約爭議,令人無限傷感,因為它突出了不僅是普通百姓,甚至連在國會及內閣中的領袖,也對各族先輩們認同作為這個獨立國家基石的社會契約顯得很無知。同樣令人不安的是,它凸顯出建國過程的發育不良,在48年前,社會契約可以在公開與民主辯論下達致,但在將近半個世紀後的今天卻被禁公開討論或檢討,當局的理由是其“敏感”性。

在過去48年來,人民享有甚麼民主、自由、公正、福祉及幸福?

國會、司法及政府機構仍在掙扎中,設法爭取回獨立憲法賦予的角色,而國家卻以更多的不民主及苛嚴的法律打壓獨立宣言中承諾給予大馬人民的基本自由。

在獨立建國48週年國慶日的今天,國人應思考1957831日獨立宣言中的民主、自由、公正、人民福祉及幸福承諾與事實之間的距離,並下定決心實現獨立宣言目標,以面對21世紀全球化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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