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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大馬全國各宗教委員會必須是一個法定機構,以在不影響回教作為大馬官方宗教的地位下,成功地促進各宗教之間的互相尊重

--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
2005214日在八打靈再也發表的聲明

  

大馬全國各宗教委員會必須是一個法定機構,以在不影響回教作為大馬官方宗教的地位下,成功地促進各宗教之間的互相尊重 

行動黨歡迎大馬全國各宗教委員會的成立,這是走向正確方向的一個極積步驟。行動黨對這項促進與引導各宗教之間的諒解與和諧之努力,具有鮮明的接納立場。因此,建議中的大馬全國各宗教委員會,不僅應促進國民團結,而且也應灌輸在不影響回教作為大馬官方宗教地位下不同宗教之間互相尊重的精神。 

作為各獨立非政府組織,如全國人權協會及律師公會等的聯合計劃,這個不分黨派的計劃應獲得政府的支持。草擬大馬全國各宗教委員會章程的主要委員會馬力沙瓦說,該委員會志在成為一個諮詢與調解的組織,並獨立於政府之外。然而,該委員會有必要成為一個類似大馬人權委員會而具有法定權力的法定機構,以使其建議獲得所需的政府認可。 

大馬是一個多元社會,需要一個像大馬全國各宗教委員會的組織來調查及勸導有關當局,以解決不同宗教間重壘或有時衡突的問題。國家獨立將近50年後,目前是成立一個包括各宗教在內的委員會的時候,以充當大馬人民面對未獲得令人滿意解決的問題之媒介。 

作為一個成熟的國家,大馬必須面對問題,而非阻暪問題,承認它的嚴重性,而非因為被視為敏感而當它不存在。政府聲稱,雖然回教是官方宗教,但容忍非回教徒及非回教宗教。 

有時容忍不同宗教及文化並不足夠,因為容忍意味著只是隱蔽對不同宗教信仰或文化價值觀的排斥。表面上的容忍會迅速地淪為種族及宗教之間的流血衝突,巴爾干半島及非洲國家的經歷即可見一斑。

 不同宗教之間的永久與和平共存,只有在諒解與互相尊重之下才能持續。大馬全國各宗教委員會將可以加強不同宗教之間的諒解與促進互相尊重,希望它能為宗教和諧奠下強穩的基礎。行動黨希望持同樣理念的各政黨能夠採納同樣的立場,而接納大馬全國各宗教委員會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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