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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黨促大道諮詢理事會保護駕車人士及民眾的利益不被倒向一方的大道私營化合約及欺騙大馬數代人的不公平過路費所侵蝕

--國會反對黨領袖兼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林吉祥於2005215日(星期二)在怡保發表的聲明

  

行動黨促大道諮詢理事會保護駕車人士及民眾的利益不被倒向一方的大道私營化合約及欺騙大馬數代人的不公平過路費所侵蝕 

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威魯周日說,內閣已經批准將芙蓉至愛極樂及萬撓至丹絨馬林南北大道路段,從4條跑道擴充至6條跑道。內閣何時批准,是否在去年已批准? 

然而,國人迫切想知道答案的問題是,非常神秘與對數代駕車人士不利的南北大道合約,是否在短、中或長期,將更加不公平及對民眾不利,以及政府是否準備將針對南北大道公司(PLUS)的特許合約更改提出公眾諮詢及讓大家檢查。 

這是極關鍵與迫切的課題,因為南北大道在今年初開始調高過路費10%,以及對“逾時逗留”的駕車人士任意施加不公平的罰款,而且內閣部長們不知道,數代大馬人的權利,已經出賣給倒向一方的南北大道合約。 

雖然民眾抗議調高過路費10%的聲勢比起過去,差不多因為1226日的海嘯浩劫而變得沒有聲音,如果當局認為,他們因此可以在私營化或延長私營化合約上為所欲為,不必負責任及透明度,他們可就判斷錯誤了。 

三美在12月為調高過路費辯護時說,如果不讓PLUS200511日調高收費,政府將必須在未來33年內,付出380億元賠償金給PLUS 

我仍感到迷感的是,南北大道合約在2030年到期(或還剩25年!),為何政府仍必須在未來33年付給PLUS2038年!在1999年,為期30年(19882018)的南北大道合約經過重新談判新的收費架構,即從原定每年調整改至每35年調整過路費後,被延長12年至2030年。 

政府是否在去年12月靜悄悄地將南北大道合約延長另外8年,在未經過任何公開宣佈或諮詢下,將合約期定為50年,即19882038年,這是否與將芙蓉至愛極樂及萬撓至丹絨馬林南北大道路段,從4條跑道擴充至6條跑道有關? 

無論如何,國人有權知道南北大道私營化合約及其任何更改的全部內容,因為政府沒有理由繼續把這項合約列為官方機密,不讓民眾檢視及不作出交待。 

在去年7月,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宣佈,政府將檢討“欺騙”政府及國人而“倒向一方”的私營化合約,並準備重新談判有關合約。納吉說,政府將從過去的錯誤及弱點吸取教訓練,確保將來在與私人界談判交易時不會被欺騙。 

最惡名昭彰的南北大道私營化合約,是否將受到有關檢討及重新談判。如果是,結果如何,如不是,為何它被豁免檢討? 

國人要知道,政府是否真正從過去的錯誤及弱點中,尤其是在提供像南北大道的合約方面吸取教訓?

行動黨促大道諮詢理事會保護駕車人士及民眾的利益不被倒向一方的大道私營化合約及欺騙大馬數代人的不公平過路費所侵蝕。該理事會應在任何新大道合約或更改合約內容上完全被諮詢,並全面獲得大道合約,以能在“欺騙”數代國人的倒向一方特點及條件方面,給予政府、國會及民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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