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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在布城召開的第11屆東協峰會,應落實馬哈迪在2003年7月作出的警告,即緬甸軍人政權失去2006年東協主席資格,由菲律賓提早一年接任主席職,作為緬甸被逐出東協的第一步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伊斯蘭堡說,緬甸軍人統治者必須少說多做,落實回到民主的計劃,並表現出“可看到的行動”來令東南亞政府信服,此話早應該說出,並應代表其他9個東協政府的最低立場,以要緬甸有一個具意義的對話及真正的民主化。
被展延已久的“國家立憲大會”今天在仰光重新召開,它被形容為“世上最長的立憲程序”,這項自1991年開始的立憲過程,是緬甸軍人政權在過去14年來最新的“恥中之恥”。
意味著軍方7點“民主路線圖”的首點之全國立憲大會,無論在該國、區域或國際上,完全不具合法性或公信力,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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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的大會代表形同被軟禁,批評軍方者將面對監禁20年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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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民主聯盟、撣族國民民主聯盟及撣邦Kokang民主黨被排除在外,以及在1990年大選中贏得91%國會議席的政黨杯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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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民主聯盟領袖昂桑素枝及尤丁巫被繼續扣留、撣族國民民主聯盟主席昆敦巫及超過1千300名政治犯最近被捕。
周一在加爾格達一項研討會上作出的成立一個針緬甸的印度各黨國會黨團以恢復緬甸民主的呼吁極合事宜,因為東協國會議員已經決定在東協各國緬甸問題黨團名義下成立各自的有關緬甸民主國會黨團,它自從在去年11月在吉隆坡舉辦工作營的3個月後,於本月初在耶加遠召開首次工作會議。
關心緬甸民主的東協國會議員主要關注點應是將於2005年12月12至及13日在布城召開的第11屆東協峰會,該峰會不應讓緬甸接任2006年的東協主席職,除非緬甸軍人政權能表現出“可看到”及“可接受”的行動及成績,顯示出緬甸有具意義的政治對話、民主化及全國和解。
在未來的9個月內,東協國會議員應團結一起,以在個別的國會中有一項共同的議程,落實前首相敦馬哈迪在2003年7月作出的警告,即緬甸軍人政權失去2006年東協主席資格,由菲律賓提早一年接任主席職,作為緬甸被逐出東協的首個步驟,除非緬甸停止成為其他東協成員國的區域及國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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