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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内阁应该强调国家能源公司作为政府关联公司的地位,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典范,并推翻国能选择在1135州大停电中躲在能源委员会不利消费者的指南后面、宣布不必作出赔偿的决定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5122日(星期六)在怡保所发表的文告

 

内阁应该强调国家能源公司作为政府关联公司的地位,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典范,并推翻国能选择在1135州大停电中躲在能源委员会不利消费者的指南后面、宣布不必作出赔偿的决定 

星期三造开的内阁会议应该强调国家能源公司作为政府关联企业的地位,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典范,并推翻国能选择在1135州大停电中躲在能源委员会不利消费者的指南后面、宣布不必作出赔偿的决定。 

内阁也应该指示能源委员会检讨过时以及不利消费人的指南,也就是制定在分别发生小问题和大问题时,电源在4小时与12小时内恢复,国能就能免除一切有关停电的责任。但是电源中断的赔偿问题不应该只是围绕在停电时间的长短,而应该以消费人、无论是工业、商业或是家庭真正的损失来衡量。

5州大停电的受几天内,在拿督仄卡立莫哈末诺领导下的新国能管理层展现的新责任文化令人留下了深刻印象;除了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指示国能公司不能在出现类似的大停电事件之外,国能职员更表示这“不曾经发生、不应该发生以及不能发生”,并承认大停电事件已经使到投资者信心受损、并对国能管理层在表现指数中带来负面的影响。

无论如何,这全部谦虚、敏感以及负起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应,都因国能董事部和管理层固执、官僚化以及不可思议地拒绝就113日大停电事件接受失责和给予赔偿而完全毁灭;这也是一个极度不负责任企业的活生生实例!

一个负责任的国能公司、以及作为政府关联企业的典范,并恰好是由前能源部长拿督廖莫宜为主席的公司,将会在内阁星期三会议前召开一个紧急董事部与管理层的会议,收回之前不给予300万名受113日大停电影响用户回扣的决定,因为这是一个注重与认真看待企业社会责任的政府关联企业所应该做的事项。

如果国能董事部和管理层都必须等到内阁推翻它的决定,并指示如何做才是对的,国能公司就不能成为政府关联企业的典范,而全体公司董事部和管理层也到了必须重新获得评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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