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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三美威鲁看来是一名南北大道有限公司的部长,而不是全国25千万人民的部长;他的首要责任理应是保护大众的利益与制止南北大道有限公司单方面、苛刻以及非法地向“逾时逗留”的驾驶人士施加罚款,而不是处处为南北大道有限公司辩护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5122日(星期六)在怡保所发表的文告

 

三美威鲁看来是一名南北大道有限公司的部长,而不是全国25千万人民的部长;他的首要责任理应是保护大众的利益与制止南北大道有限公司单方面、苛刻以及非法地向“逾时逗留”的驾驶人士施加罚款,而不是处处为南北大道有限公司辩护 

马来西亚大道当局总监拿督佐治一概就他直率的态度和具有大众的精神受到赞扬,他日前评论南北大道有限公司在星期三开始单方面、苛刻与非法地、在没有任何通知之下,施加罚款於“逾时逗留”的驾驶人士时表示,大道特许经营权者不能向驾驶人士采取苛刻的行动以及施加罚款,因为这会牵涉到许多法律问题(星报)。 

这与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对于这项措施辩护性的立场形成强烈的对比。三美威鲁已经极力为南北大道有限公司单方面、苛刻以及非法地向驾驶人士施加罚款辩护,表示这是一项合法的许多来遏制大道使用者的舞弊行为,尤其是罗里司机换票以缴付比原价更少的过路费。三美威鲁更问:“难道当局要继续采取一只眼开、一只眼关的方式,来姑息这类不法活动,继续插手损失?” 

三美威鲁看来是一名南北大道公司的部长,而不是全国25千万人民的部长;他的首要责任理应是保护大众的利益与制止南北大道有限公司单方面、苛刻以及非法地向“逾时逗留”的驾驶人士施加罚款,而不是处处为南北大道有限公司辩护。 

马来西亚人民都是明辨道理的人民,能够接受甚至支持南北大道公司於检查及扑灭换票舞弊事件,但是解决方法却必须是合法、合理、负责任、透明化以及与问题严重度相等的,并且不会对无辜清白的驾驶人士制造更多没有必要和不能接受的不便。在现在这个单方面、苛刻、非法、过火、并没有任何通知的“逾时逗留”罚款决定中,南北大道公司都没有遵循这些条件。 

法律格言有言道:“释放10个有罪人士比起造成1名无辜者受罪较好”;但是在南北大道公司这个个案中,它们甚至是为了1个造成舞弊的驾驶人士而准备对9个、99个、999个、甚至是9999个无辜清白的驾驶人士带来极大的不便! 

更应该反对的是,南北大道公司的“逾时逗留”罚款措施,使到每个“逾时逗留”的案件都会被视作欺诈过路费有罪,直到他们成功证明没有欺诈为止;这也违反了全世界现代国家实行的“每个人在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基本原则。

南北大道公司应该关注马来西亚大道当局主席的评论,以及大道使用者和大众的一面倒的负面反应,并立刻收回大道“逾时逗留”罚款这个苛刻与非法的措施。除此之外,它也应该与民间协商与咨询,找寻一个合法、合理、大道使用者与大众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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