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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全國排第14的優秀生沒資格取得公共服務局的獎學金,整個教育及民事服務制度應大事整頓
如果全國排第14的優秀生,如在大馬教育文憑考獲13科A1的黃以量,都沒資格取得公共服務局的獎學金,整個教育及民事服務制度應大事整頓。國人對優秀生未能獲得政府承認,而未能獲得獎學金或進入大學修讀醫科的事件每年不斷重演感到非常厭煩。
為何一定要等到國陣成員黨,如馬華插手後,政府才甘願考慮他們的上訴?其實,優秀生應自動獲得獎學金及醫科學額。不幸的是,大馬能精神,卻是對優秀生說不能!
公共服務局公關哈尼亞拉昔說,競爭激烈造成熱門科系,如醫科的大量申請者落選,這等於說在去年25個最優秀的SPM考生當中排第14的黃以量資格不夠。總有1千189名學生申請322個醫科學額,但排全國第14名的黃以量卻不上榜。這種邏輯顯然不能讓人理解。黃以量還必須考到甚麼成績才算數?
如果只有18個學額,而黃以量落選,或許還有話可說,因為還有他申請者符合其他的要求。然而,學額有322個,為何全國第14名的黃以量卻無法獲得其中的一個?大馬給人的印象是一個擁有熟練工人的國家及是一個重視績效的教育中樞,可是我們的優秀生卻被告知,他們還不夠優秀與不夠資格。
讓國陣政治干預,除了給一些不道德的國陣領袖製造一種虛假的“英雄”宣傳外,對大家都沒好處。政府自導自演這種把戲,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目前應停止以優秀生的感受與前途當成政治利益利用的時健,而應對教育及民事服務制度落實一項深遠的結構性改革,以免優秀生無法獲得獎學金的歷史不斷重演。
國人要不只這種問題立即獲得解決,而且這種每年都在上演的不光彩把戲應一勞永逸的停止,確保我們發出正確的訊息,即考獲好成績是會獲得酬報,而非被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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