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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人权委员会将会于本月17日上午十时造访甘文丁扣留营进行视察,扣留者与家属受邀一同出席,并提呈于包括3名行动党女性国会议员章瑛、郭素沁和冯宝君在内的委员会成员有关内安法令扣留期间对待的投诉
国会人权委员会将会于本月17日上午十时造访甘文丁扣留营进行视察,扣留者与家属受邀一同出席,并提呈于包括3名行动党女性国会议员章瑛、郭素沁和冯宝君在内的委员会成员有关内安法令扣留期间对待的投诉。
本人也是一名甘文丁扣留营的“毕业生”,与林冠英一样是茅草行动下被扣留最长时间,而本人最希望在本月17日的造访可以亲眼看到现今的扣留境况,而不只是单单从中心官员口中获取的“简述”。
最近,警察皇家委员会提呈了报告,并提出125项建议,“打造一个世界级、21世纪管理,有效率、廉洁、可信赖,并准备以诚实与尊重人权的方案服务人民与国家的警队。”
警察皇家委员会建议内安法令的第73条文允许60天的警察扣留期限减少到30天,但是却以没有权限为由,没有对第8条文允许部长批准正式的两年扣留,并可无限期每隔两年延长扣留期限的权利作出任何建议。
这是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的其中一项弱点。无论如何,该报告是仍然一项改革警队的值得赞美的努力,虽然它也应该提出更深入、广阔以及影响深远的建议。
警察皇家委员会拒绝就第8条文赋予部长批准正式内安法令扣留权利作出任何建议是错误的,因为部长的权利是在第73条文警察扣留权利之后履行。
内安部长以及其副部长在没有履行部长的责任探讨延长扣留的证据与必要之下,根据警察的建议就盲目签署内安法令扣留的指示,已经是公开的事实,而这一点也可以从曾经担任副内政部长的拿督斯里莱益斯耶丁的著作“马来西亚行政权利自由”一书中明确提及。
警察皇家委员会125项建议中最重要的是成立一个独立警察投诉与滥权委员会,在国家历史上以独立民间机构监督警队,并要警队对于它的任何行动、政策与组织负责,以更公平与透明的制度调查大众对于警队的投诉,包括警方在内安法令下的任何暴力与滥权行径。
该委员会很正确地着重于成立一个外来监督机构监督警队的必要,毕竟单单靠警队里面的机构的不足够、不可靠以及没有效率的。在报告中,委员会也附上独立警察投诉与滥权委员会的法案以供国会通过。
本人已经通过议员法案的方式给予国会通知,以在6月20日的国会会议复会时采用与通过独立警察投诉与滥权委员会法案,但如果政府提出任何官方的独立警察投诉与滥权委员会法案,本人准备随时收回该项法案。全体朝野国会议员应该在两个星期后召开的国会会议中拥有共同的立场,通过并实践报告中最重要的建议,成立一个独立警察投诉与滥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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