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apmalaysia.org

文告&评论

如果雪水供違反為期30年的127億元雪//布水供私營化特許合約,它不應獲得在20061月起調高水費

-- 國會反對黨領袖兼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林吉祥
200569日(星期四)在國會大廈發表的聲明2

 

如果雪水供違反為期30年的127億元雪//布水供私營化特許合約,它不應獲得在20061月起調高水費 

當雪//布水供私營化特許合約在去年12月簽署(儘管能訊部長拿督斯里林敬益曾宣佈,全馬各州的水供私營化計劃將被凍結,直到聯邦政府成立國家水供服務理事會為止)時,林敬益表示雪蘭水供有限公司如果表現未符政府所定標準,將不能調高水費。 

林敬益說,雪水供不能隨意調高水費,因為它將受制於各項變數,包括調整方程式,如所批准工作計劃的實際開支、實際歲收及向處理水業者購水的實際開支,包括第1層調整水供檢討過程。水費調高幅度也將再受制於雪水供運作表現的兩項指標-非盈利水供巴仙率及分配成本。 

該項水供私營化合約中每3年檢討的調高水費檢討條款,即如果表現欠佳,不能獲得調高水費值得贊揚。 

有鑑於雪水供要在明年11日開始,將水費調高15%,聯邦及雪州政府應行使在合約中的權力,如果雪水供違如果雪水供違反雪//布水供私營化特許合約的首期37500萬元計劃,而從印尼而從國內購買水管更換巴生谷區水管,它不應獲得在20061月起調高水費。 

當上述合約簽署時,規定其中1173千萬元將用於未來30年內,裝置或更換舊設施的資本開銷,而資本開銷將從調高水費中取得資金。然而,在今年4月,未來30年的資本開銷額已經上升至127億元。 

這是其中一項將在明年上午10時假座國會大廈第2會議室召開的水務聯邦化及私營化國會圓桌會上提出的課題。如果違反林敬益在周一所指的條規,雪水供是否將被阻止在明年11日調高水費? 

証實將在明天出席這項圓桌會議者包括: 

  • ‧公共賬目委員會副主席陳勝堯博士

  • ‧能訊部第2秘書長Teo Yen Hua

  • MPMG董事Dr. Chin Yoong Kheong

  • ‧回教黨道北區國會議員拿督卡瑪魯丁

  • ‧行動黨蕉賴區國會議員陳國偉

  • ‧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

  • ‧大馬消協聯合會主席馬里姆都

  • ‧大馬職總副主席K威諾登

  • ‧檳城消費人保護協會主席柯里斯阿單

  • PermasJames Lee

  • ‧關心公民組織的查爾斯聖迪哥

  • REFSA執行主席Richard Yeoh

  • ‧雪州SOS的羅斯里奧瑪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