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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當首相的首兩年定論不會很正面,除非他能夠“吹起第1陣風”,而以新的魄力及熱誠,在未來7個月內,實現他建立一個廉潔、不貪污、有效率、負責任、可信賴及親民政府的承諾
在本月初,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沙巴告訴國陣的後座議員說,他及政府成員的蜜月期已過,目前是實現12個月前許下的競選承諾的時候。
其實,“政治蜜月期”早已過去,因為“首100天”是一般的政治蜜月期,而阿都拉出任首相已經進入第17個月或即將進入的“首500天”,而不是他的“首100天”。
在去年5月接受〈當今大馬〉專訪時,我說我給阿都拉兩年時間去實現其在2003年10月31日出任首相時許下的建立一個廉潔、不貪污、有效率、負責任、可信賴及親民政府的承諾,該電子報感到驚奇。較早時即有人說在2004年3月大選前不應給阿都拉下定論,後來又說到2004年9月巫統黨選。我準備給阿都拉“非常長”的兩年時間,因為大馬在22年來的首次更換首相,以及給新首相充裕時間兌現承諾,才能顯得公平與合理。
雖然我們來自不同政黨,但我們都是大馬人,我們要阿都拉成功,以及接上目前已經脫節的實踐與言論的政治、社會經濟、教育及政府改革軌道,並實現政府的“優秀、榮耀、卓越”口號。
然而,阿都拉當首相的首兩年定論不會很正面,除非他能夠“吹起第1陣風”,而以新的魄力及熱誠,在未來7個月內,實現他建立一個廉潔、不貪污、有效率、負責任、可信賴及親民政府的承諾。我是基於大馬各族、各宗教或各政治背景人民的利益而如此警惕他,而非要看到他失敗,因為我們要他成功。
讓我們初步評估阿都拉出任我國第5任首相後,實際行動與言論脫軌的承諾。
阿都拉在2003年11月3日在國會首次以首相身份發表演詞時,承諾建立一個“廉潔、不貪污、中庸及不受置疑”的政府,並充份尊重國會民主及行政、立法與司法之間的3權分立原則。
我當時的評語是,阿都拉當首相的起步,與1981年2M政權(雖然後來馬哈迪說2M等於Mahathir
Mohamad而非“Mahathir及Musa”)開始時拋出的ABC口號,即“廉潔、有效及
可信賴”-開明、負責任及容忍異議沒多大的分別。
在國人要阿都拉成功實現其建立一個廉潔、不貪污、有效率、負責任、透明化及民主政府的同時,人民不要大馬的歷史重演,即新首相以許多偉大承諾開始,過後不加以實現,而更加糟糕的,令到了他下台時,國家在許多重大領域上倒退。
最佳的開端,非將言論為化行動莫屬,即進行政府改革,維護3權分立原則,去除數十年來行政當局侵蝕國會及司法權力做法,以及發起重建廉潔與不貪污政府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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