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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應在沒有諮詢國會與在國會同意下,簽署讓南北大道公司再延長合約87個月的第3項合約

-- 國會反對黨領袖兼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林吉祥
2005325日(星期五)上午8時在Kampong Tawas巴剎(西怡保)推展行動黨為期一年的“恢復地方政府選舉”運動時在記者會上上發表的聲明

  

政府不應在沒有諮詢國會與在國會同意下,簽署讓南北大道公司再延長合約87個月的第3項合約 

3個月前,我曾特別詢問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三美威魯,政府是否在人民及國會議員完全不知情下,靜悄悄的同時將南北大道合約再延長8年,使它成為南北大道公司(PLUS)的搖錢樹長達50年至2038年? 

為了回應全國抗議南北大道調高過路費,三美在去年12月不經意的透露,如果不讓PLUS20051月日起調高過路費10%,政府將必須在未來的33年內,作出380億元的賠償,即有關合約將延長至2038年,這是國人而言是一項大新聞! 

即如我當時所指出的,在合約期是從1988起後42年,即在25年後的2030年結束,而三美宣稱要在未來33年內賠償380億元是荒謬的。在1999年,經過重新談判新的收費架構下,每35年才調整,以取代原有的每年調整之後,原本為期30年的合約(19882018年),被延長12年至2030年。 

我說,我不相信三美會對合約期犯下這種極大錯誤,這只能意味著,在人民及國會不仇知情下,工程部已經偷偷的將合約期延長另外8年,使它具有50年期限! 

我在去年12月提出的問題與置疑,目前已証實是對的,因為三美在昨天宣佈,政府已經同意,在一項提升大道的配套下,將芙蓉至愛極樂及萬撓至丹絨馬林路段增加兩條車道及遷移在怡保的九洞收費站,而延長該項合約87個月。 

三美說,耗資137萬元的提升工程,將由聯邦政府提供的96200萬元、估計是5千零27萬元的PLUS接手芙蓉至波德申大道及延長合約期約值36139萬元融資。PLUS也將取得9億元商業貸款來推行其額外工程。 

當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17個月前上台時,曾經保証要建立一個較負責任、透明及諮詢性的政府。他的政府也宣佈全面檢討私營化計劃,以克服偏向一方,而有違消費人及百姓長遠利益的私營化交易。 

南北大道是其中一項不斷受到人民要求檢討的大型私營化計劃之一,以使它對駕車人士較為公正。 

阿都拉政府的上述承諾將面對嚴重的公信力打擊,因為政府不僅沒有檢討及重新調整有關合約,反而在沒有任何公眾參與討論或諮詢下,讓南北大道合約不公平的延長另外8年。 

國人有權知道,延長8年之後,在50年合約末期時,駕車人士新山至黑木山的800公里路段,必須付300元的過路費。 

朝野國會議員都應採取共同的立場,要求有關延長合約在簽署之前,必須先提交給國會或一個國會遴選委員會,因為國人有知道,為何新的延長,是與政府必須在未來33年內賠償380億元的收費架構有關。 

三美及政府已經過於照顧PLUS的利益,他最新宣佈,政府將修改法律,以讓PLUS向在大道上“逾時逗留”及被懷疑換票的駕車人士施加罰款。 

在上周五,南北大道近Pedas210公里路段發生車禍,引起芙蓉至愛極樂之間路段長達5小時的大阻塞,如果PLUS有負起責任在最短時間內疏通交通,問題就不會如此嚴重。 

三美是否會建議修改法律,以規定PLUS由於違背所許下的“順暢、安全與快速”承諾,而賠償在大道上被阻塞所困的駕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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