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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應在國會提呈一份有關皇家警察委員會突出的警隊貪污猖獗問題,如一名高級警官呈報擁有3千400萬元資產,以及有警官賄賂其他警官以獲調往“金礦”區的白皮書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應在國會提呈一份有關皇家警察委員會突出的警隊貪污猖獗問題,如一名高級警官呈報擁有3千400萬元資產,以及有警官賄賂其他警官以獲調往“金礦”部門的白皮書。
可悲的是,儘管首相在過去18個月來,不斷揚言要肅貪,而且全世界都認為沒有基本進展之下,這種現象隨著皇家警察委員會的揭露,而更加的明顯。其實,該委員會似乎在淡化國際對大馬貪污的印象,它只提到國際透明機構在公佈的2003年貪污印象指數,大馬在該年排行37,而未提到在2004年更加糟糕的39排名。
然而,該委員會的報告顯得當頭棒喝,它說:“警隊的貪污是大馬最大的貪污問題,人民及政府皆如此公認”。它說:“貪污是一種社會病態,沒有克服其起因,不能有效的剷除之。警隊的貪污也不能在隔絕於社會及政治環境下剷除。”
警隊貪污猖獗的主要導因包括“缺乏一個獎掖專業卓越的環境”及“國內肅貪機構的不足及無效迄,導致貪污更加惡化”。
該委員會揭發的最顯著貪污個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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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高級警官呈報擁有3千400萬元資產,卻沒有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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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年,反貪污局調查雪州一名高級警官的財務狀況,因為他每個月向涉及非法活動建築物,如妓寮等的業主及馬機及開非法賭檔者收取約20萬元保護費。他擁有多間房屋、店屋、豪華汽車及股票,所累積的資產高達740萬元。反貪污局仍在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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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賄賂警官,以獲得調往“金礦”部門是常有的事。被視為屬金礦部門的是商業罪案調查、交通、刑事調查(D7包括取締私會黨、反風化及肅賭)、肅毒、後勤(採購與發展)及調派與擢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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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採購及獲取服務的部門尤其貪污。這是浪費政府開支的來源,估計比實際價和高出30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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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受線人賄賂,以扣扣及調查無辜的“嫌犯”。
該委員會接到許多投訴,指很多警官的生活水平與收入不符,享受奢華的生活方式,並擁有上等產業、奢華車子及油站,住宮殿似的房子,以及在5星級酒店舉辦婚禮。
阿都拉是否準備對付那些過著與收入水平不相等奢侈生活的警官及政治領袖,並言行一致地肅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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