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apmalaysia.org

文告&评论

阿查哈里遭歼灭,突出了大马的安全防范法律,如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及大专法令等,只被滥用来对付不认同国阵的合法政治工作者,对付恐怖份子却无效

--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20051111日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

 

阿查哈里遭歼灭,突出了大马的安全防范法律,如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及大专法令等,只被滥用来对付不认同国阵的合法政治工作者,对付恐怖份子却无效

阿查哈里胡先遭印尼警方歼灭,突出了大马的安全防范法律,如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及大专法令等,只被滥用来对付不认同国阵的合法政治工作者,对付恐怖份子却无效。如果内安法令有效落实确保国家安全及防止国际恐怖主义份子在大马滋生的功能,阿查哈里早就被揪出及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

如果官方机密法令及大专法令有效的话,阿查哈里将不会学到製造炸弹的技术或能逃出国外不被警方逮捕,或有机会受委为士古来政府工艺大学的讲师。这种安全防范法律并未能阻止大马被蒙上培养出一名亚洲首号通辑犯的污名。

内安法令没被用来逮捕国际恐怖份子,反而是用来对付反对党,如行动党、回教党、前劳工党的国会议员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我在25岁时就遭内安法令扣留,我可以断言,警方至今不知我对国家安全有构成甚么威胁,以至必须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连警方也会同意,扣留反对党国会议员只是国阵的一项政治迫害行动。

因此,像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及大专法令之类的防范性法律应废除,以免被滥用来对付无辜的国人,却让通辑要犯逃脱。更糟糕的是,这些法令让警方及当局滥用来蹂躝人权,进行心理与精神上的虐待。

这种法律给国人一种错误的安全感。当我们了解到培养出一名轰动国际的恐怖份子,使阿查哈里成为世界上最出名的大马人时,已经太迟。

不幸中之大幸是,阿查哈里选择在国外进行他的恐怖行动。但是,如果警方继续依赖法律,而没进行侦查工作来捕捉恐布份子,我们下一次也许不会再如此幸运。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