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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州政府应反对水供服务业法案及水务管理委员会法案,除非联邦政府能保証水费较廉宜、水质较佳及水供有保障
马六甲州政府应反对水供服务业法案及水务管理委员会法案,除非它们能保証以下3个条件,即
1.水费较廉宜;
2.水质较佳;及
3.水供有保障。
这两项法案建议将全国水费划一,而可能令水费上涨。檳州政府已经反对联邦政府计划通过水供服务业法案在明年4月开始,将全国各州的水费划一,因为此举不公平及一旦新收费率实施后,将影响目前水费较低的州属。
比起其他州属,檳州的水费是最低的,家庭用水首1千公斤是31分,而其他州属是50分。工业用水方面,檳州的首1千公斤是94分,其他州则介于1元15分至3元之间。非盈利水(偷水或泄漏造成的失水)在檳州是全国最低的,即低于20%。
马六甲的家用水费介于55分至1元33分之间,视用量而定,工业用水则1元47分,非盈利水则高达30%。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马六甲首席部长拿督莫哈末阿里说,水费不会再廉宜,因为廉宜等于要政府津贴。
这已违反了有关法案要改善水供效率,以提升水质、合理收费及供应保障的原则。如果这两项水务法案被通过,用户将必须缴付较高水费,水供不如不私营化或联邦化。
马六甲州政府必须了解,它们已经交出重要的州政府权力,如:
‧涵盖发出执照及水供执照义务的经济管制;
‧涵盖技术水平及规格,并允许与核准承包商及水管工人的技术管制;
‧涵盖成立水供业基金、排污服务基金捐献及成立用户论坛的社会管制;
‧提供保护用户利益,包括服务品质、方案机制、用户投诉及制定水费的用户保护。
行动党也置疑上述两项法案如何落实及提供干净、安全与足够的自来水。莫哈末阿里必须获得能讯部长拿督斯里林敬益保証,一旦法案被通过,任何的水供停止或配水,用户应立即获得赔偿及将有关负责的官位革职,而非像目前那般,用户必须为不存在的水供付费。
将这些宪制权力交出之后,州政府必须确保水供的成本、品质及水供保障有所改善。在没有较廉宜水费、改善水质及保障供应之下,让联邦政府接管水供,马六甲的用户得到甚么好处。它对马六甲人民对马六甲水务局的权威起很大的作用。因此,州政府在交出水权时应谨慎,除非它将使用户受惠,如较低水费及管理效率获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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