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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兹理已经制造一个失衡的三人领导小组(a troika of unequals)来领导国会,导致国会的行政和管理陷入一片僵局和“冷战”,而他却成为国会的“万世高主”,彻底地否定三权分立和国会免于行政干预的自主原则

--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51013日在国会大厦发表的声明:

 

纳兹理已经制造一个失衡的三人领导小组(a troika of unequals)来领导国会,导致国会的行政和管理陷入一片僵局和“冷战”,而他却成为国会的“万世高主”,彻底地否定三权分立和国会免于行政干预的自主原则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理纳兹理予人一个印象,即在面对国会强大反对之下,他本人已经从他本人之前提议成立的“国会局”建议退缩下来,因为这是一个违反三权分立和国会自主的原则。

从“国会局”转变到“办公室”的论调,(这也是他于星期二在一项由国会议员和公民社会代表出席的一项圆桌会议中提及的),纳兹理昨日进一步表示:他所指的是一个“行政总管”的“职位”,受委出任这个职位是卡玛鲁定(Kamaruddin Mohd Baria);其地位是与国会上下议院的秘书同等。国会的管理总管将会是与总监同级的Superscale B级的职位。针对之前因其使用的字眼而引起的混乱,纳兹理昨日已经致谦。

纳兹理似乎已从其原来要成立一个由“总监管理的国会局”退缩到最后的“行政总管”的职位。与此同时,行政权在实际意义上仍然干涉立法权,其原意丝毫没有更动!

国会“行政总管”一职的设立对国会来说象征着行政权对三权分立的干预,尤其是有关职位将会骑劫所有国会的行政权力和功能,尤其是在48年以来,这些权力和功能都是由国会秘书(同时也是国会局的总管)所执行,同时在政府行政条规的约制下向议长和议会负责。

纳兹理如何说这三位长官,那就是行政总管、下议院议长和上议院议长是同等的呢?这样的三人领导小组(troika of powers)根本是行不通的。

纳兹理如何能够把下议院秘书和上议院秘书同级而论,尤其是在过去46年的财政预算案中,下议院秘书是国会秘书,而上议院秘书才是国会的署理秘书?

另外,下议院秘书是一个属于Superscale C的职位,其基薪每月介于RM6135.80RM7,672.50之间(或薪酬总数是每月介于RM12,000 RM15,000之间)。与上议院秘书基薪每月介于RM4, 487.55RM4, 884.43之间的N54薪金制度相比,上下两院的秘书职位又如何同日而语呢?

尤以甚至,以下这三个职位,那就是国会行政总管、下议院秘书以及上议院秘书有怎样能够同级而论呢,尤其是行政总管的职位是属于Superscale B薪金制度,其基薪每月介于RM6,571.40 RM8,229.10之间,其薪酬总数是远远超过Superscale C的薪金制度。

纳兹理已经制造一个失衡的三人领导小组(a troika of unequals)来领导国会,导致国会的行政和管理陷入一片僵局和“冷战”,而他却成为国会的“万世高主”,彻底地否定三权分立和国会免于行政干预的自主原则。

我们要纳兹理成为“第一世界国会”部长,而不是一个处理国会厕所和饭厅的部长,或者是在昨日《新海峡时报》社论所言:看管国会服务的部长(Minister for Parliamentary Janitorial Services)!

在三权分立的原则之下,国会必须独立于行政权,所有国会的行政权力必须掌握在一个由国会上下议员组成的委员会,不管是通过国会服务咨询委员会或者是国会事物委员会。

国会事物委员会成员,也是行动党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一直以来锲而不舍地要求国会事物委员会开会。开会的目的不仅是要针对花费99百万令吉的国会装修而讨论,同时也要针对新设立的国会局以及国会行政总管这个新职位进行讨论。如果同时也是国会议员的国会事物委员会成员不准备召开紧急会议,那么他们应该辞职及让路予他们党内的其他同僚来填补他们的职位。

国会事物委员会由议长丹斯理南利领导,其他成员包括Komala Dewi(加埔), Dato’ Raja Ahmad Zainudin bin Raja Omar(拉律), Dato' 吴绍发(拉沙),  Datuk Wan Junaidi bin Tuanku Jaafar(三土旺)以及Datuk Suhaili bin Abdul Rahman(纳闽)。在国会的行政和管理方面,这五位国会议员应该解释为何他们无法保护国会议员所享有的特权,以致允让行政权干涉国会的权力和功能。

要解决纳兹理所提及的厕所和饭厅的问题,那么就应该通过一个有效率的国会管理层,例如重新设立国会服务咨询委员会。

在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拿督沙礼尔的带领之下,朝野国会议员,包括前座议员今早以起立的方式一致支持前者的建议,那就是重新设立国会服务咨询委员会。

纳兹理在问答环节中回答说1963年的国会服务法令是在1993年被当时的国会议长敦查希所废除。查希当时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他当时是一意孤行的作出这项决定,这就是为何我说议长是服务予议会,而不是议会的主人。我对纳兹理的相反言论感到惊讶,因为他说议长是议会的主人。我会在以后的场合讨论这个重要的课题。

令人值得关注的就是,宪法的修改草案中已经立下废除国会服务法案以及把国会秘书降级的基石(这也是一个对三权分立被侵犯的悲哀典范),行动党议员反对有关宪法修改草案,但是国阵的国会议员却支持改草案。

我感到骄傲的就是行动党已经证明国阵是错误的-因为国阵的国会议员现在支持恢复国会服务咨询委员会的设立。

一份设立国会服务咨询委员会的草案应该在现有的议会被提呈和通过。直到这项草案被通过之前,卡玛鲁定应该当回国民服务局的总监,而不应该接任成为这个烫手热芋的职位(国会行政总管)。本人对卡玛鲁定并没有任何个人敌意。我认为他在担任大马人权委员会秘书期间是一位勤劳和有效率的公务员,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乎三权分立、国会自主和行政效率的重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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