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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沙應馬上辭國會議員職,因為他繼續成為國會議員,形同對阿都拉的塑造一個零度容忍貪污新政治文化承諾的公開侮辱。
丹斯里依沙太遲辭去聯邦直轄區部長職,若非遲了113天,也遲了8天,下一個問題是,為何他不應辭去國會議員職。
依沙應馬上辭國會議員職,因為他繼續成為國會議員,形同對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的塑造一個零度容忍公職貪污新政治文化承諾的公開侮辱。辭去巫統及內閣中的職位後,依沙不應再擔任多一天的國會議員,因為他已被判在巫統內部的金錢政治及貪污罪名成立,儘管他的凍結黨籍刑期獲得巫統最高理事會減半成3年。
當依沙於6月24日被巫統紀律局判決凍結黨籍6年時,他就應辭職部長職,但令人震驚的是,依沙在被巫統最高理事會於10月6日作出維持紀律局的判決之最終決定後,依沙仍獲得擔任8天的部長。
不少巫統領袖,包括新聞部長拿督阿都卡迪形容,去年9月23日舉行的巫統黨選,是他“擔任黨內中央職位34年來最嚴重的金錢政治個案”,目前可以完全証明一斑。
今年6月,前副首相兼巫統署理主席敦嘉化峇峇巫統最高理事會職位改選涉及的金錢數目,不只是1千或2千元,或100萬或200萬元,而是1千萬至5千萬元!(6月19日星洲日報)嘉化沒有到副主席之爭涉及的天文數字。
目前的關鍵問題是,依沙的個案,是否是巫統要杜絕金錢政治及貪污的主要行動,這是全國性肅貪及建立一個零度容忍貪污國家廉政制度得以成功的先決條件。
儘管阿都拉上台已有2年,並扣留涉嫌貪污的全國總警長兒子而贏得贊揚,反貪污局仍未擺脫“無牙老虎”的形象。但如果一名部長或剛辭職部長豁免被該貪調查與提控,儘管被發覺貪污嚴重至連當巫統黨員及部長的資格也失去,這種剛贏得的信譽,將會完全消失!
該局總監拿督斯里朱基菲應解釋,為何該局在過去4個月來,明顯的不對付依沙。
首相署副部長拿督卡維斯最近平地一聲雷的指責地方政府的猖獗貪污、不負責任與缺乏透明度,及其運作如此黑社會那般。
卡維斯把大馬在國際透視機構貪污印象指數中排名39歸咎於地方政府,而宣稱倘若地方政府廉潔有效,我國可以躋身前20名。
當卡維斯把焦點放在地方政府的貪污根源時,他沒鑑定出國內根深蒂固的貪污文化主要導因。
我要把問題歸咎於巫統內部的金錢政治,因為執政黨主幹的貪污文化,成為地方政府及其他國人生活領域中向貪污看齊,而非反之的期範。
譬如,依沙亨有豁免被反貪污局調查與提控的權利,使國家廉政制度及運動被看成是虛張聲勢,因為反貪污局缺乏公信力及權威去剷除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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