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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大马人权委员会应公开调查马哈迪在位22年期间的人权状况。

--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599日在国会大厦所发表的文告:

 

大马人权委员会应公开调查马哈迪在位22年期间的人权状况。
 

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在大马人权委员会常年人权大会上的致词令人大失所望,儘管它是一项国内外的大新闻,因为他抨击以美国为首的攻占伊拉克行动,而促使美国、英国及其他国家的外交官离席抗议。


但是,在担任我国史上最久首相期间,民主及人权处在黑暗期,他没有甚么光荣而言。


马哈迪所做所为比首3任首相,即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及敦胡先翁来得厉害,他颠覆了民主、破坏法治、侵犯人权及阉割政府机构的自主与公信力。


他在位22年3个月,与首3任首相的总任期24年,差不多相等。


马哈迪完全破坏了3权分立的原则,在他下台时,国会已经从未如此的像橡皮章,而司法从未如此的懦弱及臣服。


在2000年1月,我曾征询两名前最高法院院长,即已故敦苏菲安及敦沙列的意见,即挑战第10届国会首次会议的合法性及其立法与决定的有效性。


他们异口同声同意,第10届国会的首次会议违宪,而将使其所有较后通过的东西不合法,但他们皆劝我别上法庭挑战,因为将会以失败告终,这是对马哈迪领导下,大马司法制度之可悲情况之评语。


与其邀请马哈迪到常年人权大会发表重要演词,而导致非政府组织杯葛有关大会,大马人权委员不如多注重其法定特色,以促进与捍卫人权,而公开调查马哈迪在位期间的大马人权状况。


大马人权委员会应邀请马哈迪在这项公开调查中当主要証人,有关参考事项应涵盖所有人权层面,尤其是有关带来许多打压大马人权的苛严法令,包括内安法令、官方机秘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大学大专法令、警察法令等,以及马哈迪时代的黑暗时期,即司法危机、茅草行动大逮捕、迫害安华、打压新闻自由造成猖獗贪污与贪婪、高等教育危机、选举滥权及发展勒索而不拨款给反对党选区等。


人权委员会应严加看待这项建议,以作为拟定行动计划来恢復、促进与捍卫大马人权的行动计划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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