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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敬益出尔反尔,竟然宣称政府在批准国能调高电费时,国能只是答应对今后的停电事件“负起责任”却不赔偿。
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林敬益医生指出,自政府批准国能从6月1日调高电费后,国能只答应未来发
生停电事件时会“负起责任”,但不赔偿。
林敬益昨天为2006年国际能源与环境大会主持开幕后,对记者发表的上述声明,无不令人大感震惊!
根据报道,林敬益在今年6月5日出席能讯部常月集会后指出,电流若无故中断,国能必须在电费单上给予用户回扣作为赔偿。
他还宣称政府批准国能调高电费,并不是给予国能的“免费午餐”。当时,林敬益所开出的条件,还包括国能须制订客户权章。
林敬益指出,如果电供无故中断而影响客户,国能就必须负起责任。至于通过怎样的方式赔偿,他说:“国能将通过电费单给予回扣,惟细节还有待国能研究。”
至今为止,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国能所要草拟的客户权章不仅没有下文,林敬益竟然出尔反尔地宣称国能不曾答应为停电事件作出赔偿。
如果每当发生停电事件,国能领导人只表示愿“负起责任”,却没有给予具体的电费回扣以作为赔偿,这显然是没有意义的。
民主行动党坚决认为,除了天灾或闪电等问题所导致的停电事件,国能应对任何非天灾因素所造成的停电事件负起全部责任,并给予相等的赔偿。
对于用户来说,停电事件除了对他们造成不便之处,还影响他们的生意量、公司或工厂的运作及生产效率,导致他们蒙受巨额的经济损失。
国能不断要求政府批准调高电费,却不愿意对停电事件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给予用户相应的赔偿,这对国内的消费群及投资商家实属非常不公平。
到底是林敬益有意隐瞒实情,还是国能当时只应酬式答应部长提出的要求?对此,林敬益应该对公众作出明确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