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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马华是马来西亚的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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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于
2006
年
12
月
2
日
(星期
六
)
出席雪州春山园
行动党晚宴时发表的演词:
首相应停止双重标准做法――废除煽动法令,否则就提控以暴力丶流血及将吉隆坡变成废墟恐吓非马来人的3名巫统中央代表煽动
当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巫统管理委员会会议後宣布已严厉的告诚有关3名发表煽动言论的巫统中央代表,要他们以後发表言论时要谨慎时,就应停止双重标准做法。但阿都拉还说这不再是一项课题,令维护法治及种族和谐者大失所望。
阿都拉显然应废除煽动法令,否则就提控以暴力丶流血及将吉隆坡变成废墟恐吓非马来人的3名巫统中央代表煽动。吉打代表兼巫青团新闻主任阿兹米达因丶马六甲代表哈斯诺西当胡先及玻璃市代表哈欣苏波3人的言论也无可争辩,因为它们有通过寰宇电视现场直播。无疑的,他们3人的言论符合了煽动法令第3(1)(e)条款“激起大马不同种族或阶级间的憎恨与仇视”中的煽动定义。
我曾经因为捍卫一名被强奸及扣押的未成年马来少女,而被提控煽动及被判坐监18个月,而强奸她的11个人却消遥法外。如果只志在用来对付政敌,何必要保留煽动法令。阿都拉没有公平的执行法律,他已违背以公正作为施政核心的承诺。
这就如巴生港口区州议员拿督查卡利亚的800万令吉豪宅,尽管没提呈任何图测,却仍获得批准,免於被拆除。与此同时,贫穷马来人及非马来人的挡摊丶兴都庙及华人庙宇却因为没有建筑准证而被摧毁。
行动党怀疑,马华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黄家定会有勇气不同意首相的说法,即巫统代表发表煽动言论的课题应告结束。黄家定应解释,恫言要取人性命丶破坏安全及他人财物者为何可以不被提控的消遥法外。
掌管地方政府部的黄家定也应解释,为何他让地方政府在执法持双重标准?他是否将通过扣押拨款来惩罚那些没有公平执法的地方当局?马华无法克服这两项课题,只再次证明它在国阵内只是扮演当家不当权的角色。
马华叫华人团结在马华旗帜下根本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对影响华社的重大课题显得无能为力,甚至在大选中表现卓越,也没能力争取增加部长职。当马华在1986及1990年大选大败时,仍旧拥有4名部长。然而,马华在1995丶1999年及2004年大胜时,部长职依然只有4个。
华人的人口比率的确在下滑中,但团结在马华的旗帜下,肯定不是出路,因为马华在历史关键时刻,不敢挺身面对巫统。尽管遭到巫统有系统的边缘化,马华却否认华人被边缘化。马华是马来西亚的阿Q!
马华迎合巫统的乞丐政治,而在大选时施点学校的小恩小惠诱使华人投票给国阵。国民和宗教学校根本就不必向外筹款,但当国阵拨给华小那区区占建筑费的5%时,马华领袖就成了英雄。
大马人不是政治乞丐,而是公民。行动党促请国人不要当政治乞丐,而要争取完整的政治权益、平等经济机会及社会公正。如果我们持续让国阵把我们当成政治乞丐,那麽只有在巫统及国阵中的一小撮人有能力花350万令吉在婚礼上,或花5000万令吉作为离婚代价,或不必提呈图测就能建数百万令吉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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