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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蔡细历是否满意救护车在接到电话後的30分钟抵达现场?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612月29日(星期在国会大厦发表的声明 (2)

蔡细历对医院救护车的30分钟反应时间感到满意?

虽然不感到惊讶,但却很愤怒,雪州卫生局与巴生中央医院同一鼻孔出气,以掩盖12月13日救护接到求救电话後,迟至Batu Tiga大道收费站抢救遇车祸的莫哈末尤利士,令他无辜送命的惊人事件。

雪州卫生局主任An Kim Teng医生在周二发表声明说,调查显示,巴生中央医院在12月13日接到女商人查拉电话指Batu Tiga大道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後,有立即派出一辆救护车。

Ang Kim Teng说,调查显示:
  • 医院的电话中心在12月13日下午1时52分接到召救护车的电话;
  • 接着救护车人员在1时57分拨电给查拉,以确定车祸地点。救护车过後立即赶往现场;
  • 在下午2时零6分,该中心接到查拉的另一个电话查询救护车是否已经出动。该中心特别告诉她,已经在途中及将花一段时间才会抵达,因为交通拥挤及离医院有一段距离。这个对话有在该中心的录音系统中;
  • 在下午2时36分,查拉再次拨电给该中心,查询到医院的路途。她在获得协助下在2时44分抵达医院的紧急部门。闭路电视记录显示,值班人员及时推出手推车及跟在查拉後面,从车上卸下伤者。

Ang Kim Teng说:“由此可见,我们明显的对召唤救护车作出及时回应,查拉说他等救护车等上1个小时以上是不确实的。”

“她被告知没有救护车被派出是不确实的,因为我们录音显示有派出。”

“我们希望这项澄清将会平息查拉指救护车没有到现场的指责,因为她在救护车抵达时,已经离开现场。”

“巴生中央医院及州内其他医院将继续快速对召唤救护的电话作出回应,但距离及交通情况有时会影响我们赶往现场的努力。”

有华文报报导说,卫生部长拿督蔡细历表示救护车在接到电话後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但查拉已经与伤者离开,并在前往巴生中央医院途中迷路。

查拉在电邮中驳斥Ang Kim Teng及蔡细历的说法,我将她的电邮贴上。我感到震惊与愤怒,尽管看来蔡细历对巴生中央医院救护车的30分钟反应时间感到满意,然而卫生部总监丹斯里伊斯迈医生曾说过,任何救护车回应时间“超过15钟都是不能接受的”。

查拉的回应电邮如下:

自莫哈未尤士利车祸不治事件发生将近两周後,雪州卫生局主任终於有所回应。(太迟了)。

我不是无中生有。我的看法与我在2006年12月13日下午1时30分的经历密切相关,并公平与准确。

事实是该部对我们的紧急回应系统没有一套标准程序或行事规则,该部已在太阳报上证实。

他们没关注医院的策略性座落地点及救护车的派出也在同一篇文章中证实,而形同接受了救护车延误是交通阻塞造成。

它也证实巴生中央医院接到求救电话後花上整5分钟(下午1:52至1:57)来回电给我,要我重覆讲述车祸地点。

部长及雪州卫生局主任俩是否了解他们今天证实的东西?

为何他们不感到惊骇?

也许他们没有需要用到政府医院的救护车(至少还没有。人人在某些时候都会需要这种服务)。

我了解,我是一名会迷路的女性之事实。我拨电话给医院要求指路,因为我知道在危急关头,最愚蠢的事就是迷路。我拨电话问路是要证实医院的确实地点,我才不会迷路。(我曾从加拿大走到墨西哥及5个欧洲国家。我肯定能找到巴生医院!)我花了15分钟到巴生医院。

部长及主任所提到在我取得手推车後,医院助手跟在我後面的连续镜头,也许只涵盖紧急入口处的实际停车处,而非收藏手推车的地方。

当救护车在途中时,头脑正常的人是不会载伤者离开车祸现场。为何医院没向我说明救护车已在途中?

回想起来,我完全不曾跟救护车司机讲过话。我与一个掌管控制室的傲慢男子交谈,他是我在莫哈末尤士利的尸体被送入A & E後所见到的。

当我问他的名字及问他为何没派出救护车时,他就下班。即使过後在医院中,他也没证实曾派出救护车。

仅是沟通上出问题?

如果只是沟通造成医院的救命行动受阻,那麽部长肯定需要重新评估整个紧急回应系统。并制定一项标准程序,规定救护车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

这是卫生照顾制度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不应憢悻,部长应知这一点,不应随意置诸脑後。

他要成为我们社会中问题的一部份,或是解决方案的一部份?

请尊敬的问他。

让这名年轻人成为最後一个因等待救护车花上约30分钟才到场救他的人(是否有救护车被派出,只有上帝才真正的知道)。

查拉达维斯阿都拉曼谨上

蔡细历应对查拉的反驳作出适当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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