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apmalaysia.org

文告&评论

内阁应通过一项集体决定,接纳首相的成立独立警方投诉与违例委员会建议,以証明内阁团结一致。

--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200627日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

 

内阁应通过一项集体决定,接纳首相的成立独立警方投诉与违例委员会建议,以証明内阁团结一致。
 

行动党呼吁内阁在明天的会议通过一项集体决定,接纳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的成立独立警方投诉与违例委员会建议,以免给人一种首相在这项课题上唱独角戏的印象。自从首相宣布他将接受警察皇家委员会的建议成立独委会后,政府未给予他全力的支持。

结何首相大力支持的反而是反对党,而3个警方组织,即高级警官警长部公会、高级警官各部公会及低级警员公会却反对。这些组织宣称,目前已有4个机制处理警方侵犯人权的问题,如警方内部纪律组、以首相为首的警方委员会、大马人权委员会及公共投诉局。

这种反对声音,竟公然在阿都拉宣布将成立独立会及警方必须接政府决定的时候发出。最新的反对声音来自教育部长兼巫青团团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他认为成立独委会无法解决问题。他重復上述3个警方组织的看法,即现有的许多机制足以制衡警方。

为了避免给人一种内阁没有团结一致或反对首相建议的印象,内阁应集体决定成立独委会。这种集体决定也可以凸显出,现有的机制无法遏阻警方滥权及侵犯被扣者与百姓的人权。上述3个警方组织的说法应被驳斥,因为:

依赖警方的纪律组是荒谬的,一名警官如何能向他的上司施加纪律行动,如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欣诺殴打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时,警方就没向他采取纪律行动。

警方委员会鲜少向警员施加纪律行动,结果安华案必须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来处理。

大马人权委员会及公共投诉局对警方没有管制或惩罚权,也由于它们是无牙老虎,警方不会把它们放在眼里。

由于警方滥权事件频频发生,如裸蹲体罚丑闻及11名乐龄男子在被定罪前就被剃光头丑闻所突出的,警察皇家委员会提出的125项建议需紧急地接纳。行动党希望马华的部长将表达华社的不满,而明天在内阁中要加影警方道歉及赔偿11名被羞辱、人权被侵犯及过年气氛被破坏的受害者。

马华有必要显示出,他们对加影警方的谴责,是讲到做到的。否则,大家会觉得,马华在华文报章上讲一套,在非华文报章上讲另外一套。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