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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3日
尊敬的丹斯里柏纳东波
首相署部长兼廉政国会遴选委员会主席
尊敬的丹斯里,
以执法、防范与教育使大马零度贪污目标成功的8大策略。
我们相信,只有廉洁及有道德的社会才能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因此,如果政府要国家廉政大蓝图(国廉)挽救大马,消除威胁国家安全、繁荣及崇高价值的贪污行为,行动党准备给予支持。我们要提出以执法、防范与教育使大马零度贪污目标成功的8大策略。
众所周知,贪污、舞弊及滥权在大马日益猖獗,政府行政机关受贿,而企业及公众则行贿。国阵在2004年大选取得大胜之後,首相推出国廉,以提升操守与道德及向贪污宣战。
国廉制定在2004至2008年的5年内,要达致5项被称为2008年决心的目标:
1.有效的减少贪污、舞弊及滥权;
2.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及减少官僚作风;
3.提高企业透明度及商业道德;
4.加强家庭组织;及
5.促进进生活品质及社会繁荣。
它目前已进入第2个年头,有关的进展差强人意。国廉没有实现或朝上述5大目标迈进。例如,将大马在国际透视机构的贪污印象指数得分,从2003年的5.2分加强至2008年的至少6.5分,以及从在133个国家中的37排名,至少改善至排名30方面,大马不进则退,在去年的排名跌至39。
为推行国廉而成立的大马廉政学院(廉院)不能完全被怪罪,因为廉院的范围太狭窄,其功能看来只是协调与监督而已。廉院在教育方面扮演的智囊团角色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也许不会有成效,因为政府没表现出政治及经济意愿来铲除形同国家行政制度中的癌症及爱滋病的贪污。
为使零度贪污目标成功,我们列出配合政治意愿的执法、防范与教育的8大策略。
1.政府必须以身作则,避免为了政治目标滥用政府机关及公款,如不提供发展拨款及额外津贴给反对党,并滥用人民的血汗钱兴建耗资巨款的白象计划及到外国吃风;
2.反贪污局必须独立,拥有提控权及只向国会交待,目前受制於首相署将无法避免政治干预;
3.成立一个贪污仲裁庭,让公众人士可以在反贪污局基於某些难於让人明白的理由、拒绝采取行动或对投诉作出答覆的个案,提交给仲裁庭采取行动;
4.通过一项保护告密者法令,以保护提供贪污情报者,如有必要,给予告密者酬报;
5.国家总稽查司谴责及揭露滥权及舞弊後,必须有跟进行动,国家总稽查司必须获得授权惩罚任何犯错的部门;
6.设立监察专员(Ombudsman)处理有关不属於贪污诠译范畴内的不健康做法,并提升政府及企业界的行政效率,以确保企业负起社会责任;
7.在每一个内阁部门及政府部门内成立一个廉政委员会,以具备一个严密与有效的控制制度,使任何滥权及不健康做法,得以及时揭发及在它发生前加以防止;及
8.在小、中、大学强制推行反贪污课程,突出贪污的危险性,以教育年轻一代远离贪污行为。
以身作则领导
国阵政府必须尊重宪法中保障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则。每个州选区5至10万令吉及每个国会选区50万令吉的小型发展计划金,应不分执政党或反对党的提供给所有议员。
由於缺乏严密的监督与稽查,小型发展金及津贴出现许多滥权舞弊问题。譬如,马六甲首席部长及州议员滥用有关基金进行政治及私人活动,如协助补选、出席党会议、召开记者会、举办宴会、开斋节送礼、到外国吃风、买大衣及手机等等不一而足。
马六甲国阵的州议员每人获得5千令吉进行门户开放活动,但有关开支从未受到查。非行政议员的州议员被委为副行政议员,每个月获得2千令吉,尽管它未列入州财政预算中,而且这种职位未受到法律或州宪法承认。
如果国阵政府的领导层有铲除贪污的政治意愿,就必须以身作则,惩罚任何犯错者,而无视迟犯错者的地位高低。上诉庭於2006年1月对美特拉美案的判决,让当局有很好的机会落实这项原则。
美特拉美公司获得兴建及经营蕉赖收费站的合约。法官哥巴斯里南在判词中提出3点问题。第1,前财政部长敦达因滥权让其两名朋党阿努亚奥斯曼及哈林沙辖获益,使他们接手有关公司。第2,达因先声称政府没有钱作出赔偿,过後在这两名朋党接手该公司後,却能付款7亿5670万令吉给该公司。第3,成为该公司董事的这俩人,盗取公司的3250万令吉而犯下失信罪。
上诉庭揭露的上述问题非常严重。行动党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曾因为示威抗议蕉赖路设收费站而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他已针对上诉庭的判词向警方报案。可惜的是,当局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如果连上诉庭揭露的问题,都不足以让当局有采取行动的意愿,以身作则肃贪看来令人置疑。
反贪污局必须独立及向国会交待
联邦宪法及1957年反贪污法令必须修正,以让反贪污局除去无牙老虎及不是肃贪而在闭贪的形象。只要该局仍隶属首相署,就无法独立及没有提控权,而无法有效的肃贪。
已有很多投诉指反贪污局不仅没采取行动,甚至不对报案作出答覆。我本身也有此经历,我作出的多项报案,都未获得重视。在2000年之前,该局还有跟进我的报案,但过去5年来,我针对马六甲州政府行政问题向马六甲反贪污局作出的报案亳无下文,该局从未联络我以取得进一步资料,尤其是针对马六甲首席部长的报案。
最近一次针对马六甲首席部长的报案是在今年,是有关自2001年12月19日向公众人士募捐的90万8243令吉33仙的医药福利金问题,该福利金是志在协助贫穷病人,但却被滥用来支持其家人的医药费。我向来的做法是,每次报案时,都会附上相关文件给反贪污局。
我每次向州反贪污局及总局追问有关的调查进展时都碰壁。
反之,反贪污局竟向我追查与我无关的一起案件。那是因为我发表了一项有关前沙巴首席部长拿督乌苏苏甘在伦敦里兹赌场久下700万吉令赌债的声明。我质问当局,这名前首长如何如此有钱,而能在伦敦进行数以亿令吉计的赌博,反贪污局应调查他的财富是否是在当首长的两年期间所得到的。
在我的声明见报後,反贪污局马上赶到马六甲去,要了解我如何得到这项消息。这种态度好像是,该局只想知道我如何得到这消息,而非采取行动对付涉及贪污者。
反贪污局应保护提供消息者,而非刁难他们,并通知他们有关调查进展,是否进行中或已停止。因此政府必须通过一项保护告密者法令,以鼓励揭发贪污。
最後,遗憾的是政府不允许或反贪污局没勇气对付因涉及金钱政治而被巫统冻结党籍的巫统领袖。反贪污局没采取行动对付一项显然符合1997年反贪污法令下对贪污的诠译之行为,证明该局必须恢复其效率与操守公信力的责任是多麽重大。
如果政府本身不认真,要达致国廉的道德操守作为人民生活与工作及政府与私人行政制度中的文化目标,看来是不可能的事。行动党准备协助首相,并给予合作,但如果上述8大策略没有落实,2008年决心目标将难於实现。
谢谢。
林冠英谨上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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