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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诺哈金如果无法証明,将在加影的被扣者剃光头,是自他接任警区主任以来的“一般程序”,他应面对纪律行动及调职。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已经下令警方调查,加影警方将11名搓麻将的乐龄人士剃光头,是否有根据程序。他说,如果有关行动违反程序,涉及警官员必须受到纪律对付。
这种调查应根据两个层面进行:
‧第1,这种光头做法,是否根据全国的警方程序,即在詮译与实际进行操作程序标准上进行
‧第2,在雪州及加影警区是否属一般的程序。
如果无法証明将在加影的被扣者剃光头,是自他接任警区主任以来的“一般程序”,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诺哈金应受纪律对付。作为首个步骤,他应被停职及调动其警区主任职。
诺哈金辩称剃人光头是加影警局的“一般程序”。他应公布自他出任警区出任以来,每一天、每一星期及每一个月的被扣者人数,以及其中有多少人被剃光头,以及为何绝大多数(我相信)未成为光剃行动的受害者。
其实,其他警区也应公布这些数据,因为我相信,这些数据将証明,不仅是全国,甚至在雪州的其他警区,将仍未被法庭判有罪的被扣者剃光头,是“非一般程序”。
如果诺哈金是对的话,我早已两次被警方剃光头,因为我曾两次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并在被正式扣留前,被囚禁在警方扣留所内,但我没被剃光头。
檳州总警长拿督尹树基说,檳州的警方只将剪或修那些头发长过肩膀被扣者的头发。(新海峡时报)
他说:“如果他们(被扣者)的头发长过肩膀,我们会剪它。否则我们不会动任何人的头发。”
斯里安曼警区主任哈密布拉助理警察总监说,他在砂拉越州服务超过30年,他不曾听闻有任何人在被扣押时遭剃光头。
加影警方将11名大多数属乐龄者扣押约19小时及剃光头,并在将他们带上推事庭时戴上手銬,显然是“非一般程序”、怀有恶意、具报復心理及惩罚性的行动,志在将人性尊严及人权蹂躝至极点。
即使在目前,11名加影光头丑闻下的受害者,仍感到被羞辱及不好意示众。
在警方应向全体国人表现出,他们有能力面对警察皇家委员会的挑战,把本身改造成一支有效率、可信赖、不贪污、专业与尊重及维护人权的世界级警队之际,为何加影的警方要以如此的不专业及不负责任行动,令整个警队蒙羞?
令警队声誉受到更大打击的是,警方高层的反应或静默,似乎在包容这种公然滥权及蹂躝人权与尊严之剃光头做法,尤其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巴克里及全国副总警长拿督斯里慕沙哈山,都不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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