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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檢察長阿都加尼應優先確保獨立警方投訴與違例委員會的法案,能在國會於313日復會前加以公佈,使它得以辯論及通過。

--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6211日在国会大厦发表的声明:

 

總檢察長阿都加尼應優先確保獨立警方投訴與違例委員會的法案,能在國會於313日復會前加以公佈,使它得以辯論及通過。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於124日,在警察皇家委員會公佈有關裸蹲醜聞調查報告後,斬釘截鐵地宣佈政府承諾“盡快”成立獨立警方投訴與違例委員會,以“檢討公眾對涉及警方行為的投訴”,以及總檢察長署已經受指示根據皇家委員會於去年5月公佈的報告起草成立該委員會的法案。

首相在12天後的24日,在甲拋峇底重申,政府致力於成立獨委會,而馬來西亞前鋒報在隔天封面報導,其標題為“警方必須接受-首相-一切政府有關成立獨委會的建議決定”。

儘管首相促大家耐心等待,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加尼則促大家,包括媒體給予他空間在作出任何宣佈之前檢討所有涉及立法的課題,但總檢察長應優先確保獨立警方投訴與違例委員會的法案,能在國會於313日復會前加以公佈,使它得以辯論及通過。

這是因為總檢察長自去年6月開始,領導5個研究研究皇家委員會提呈之125項建議的內閣法律與程序小組之一時,已研究過建議中的獨委會法案。

有鑑於皇家委員會已花了不少心思起草這項草案,總檢察長沒有理由無法在國會復會之前,向首相提呈有關針對獨委會建議的完整報告,使它得以提呈國會通過。

政府消息估計,罪案導致國家每年損失數以百億令吉,在2004年就損失了153億令吉,或平均每一名國人每年損失600令吉。

打造一支廉潔、有效率、負責任、專業與提供世界級服務警隊,應是獨委會的首要目標之一,它除了恢復國人對免於罪案及不恐懼罪案的基本權利外,它對每年不損失數以百億令吉有很大的作用。

成立獨委會是要保護佔多數的好警員之聲譽、形象及操守,使少數的害群之馬無可遁形,不再能繼續污塗污警方形象及破壞公信力。

要享有世界級警隊服務的國人,不應再對首相面對的取消成立獨委會壓力置身度外,因為不只警隊中有人,甚至連執政黨圈子中,也有人大力反對成立獨委會,如巫青團團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 

最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在昨天召開的國陣青年團會議中,其他的國陣成員黨青年團,並沒有與巫青團反對成立獨委會的立場劃清界線。

這是否意味著馬青、民青及國青等全力支持巫青團反對成立獨委會?

他們是否了解,反對成立獨委會,將使兩個警察皇家委員會的成立淪為笑柄,因為成立獨委會是這兩個皇家委員會的最重要一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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