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春錦在明德遷校課題上,已犯下誤導國會的
618;行。
檳城六條路明德正校原校址地主因為被欠18個月租金,而發出律師信要求學校在今年4月30日之前搬遷的報導,令行動黨為感到非常震驚。
我感到很驚訝,州教育局竟在過去18個月來,沒有支付該校的租金給地主。
如果此事件屬實,那麼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韓春錦已經犯下誤導國會的罪行,因為他使國會相信,教育部負責付出每個月1千令吉的該校租金。
韓春錦才在2005年6月25日告訴國會說,教育部仍替該校支付租金,儘管該校只有13名學生。
韓春錦當時是在國會回答我在休會演詞中提出的明德遷校課題時,代表教育部如此作答。
現在我們卻發覺,事實與韓春錦在國會所講的剛好相反,因為地主在過去18個月來沒有收到租金。
韓春錦在國會撤下一個很嚴重的謊言,他必須被譴責。
行動黨也要韓春錦交待,教育部是否已經真的批准明德遷移到大山腳。
韓春錦必須作出澄清,以免明德學校步上甲拋峇底新中小學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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