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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回教家庭(联邦直辖区)修正法案--莎丽扎与阿都辛是否属于同一内阁的部长?

--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613日(星期二)在国会大厦发表的声明:

 

2005年回教家庭(联邦直辖区)修正法案--莎丽扎与阿都辛是否属于同一内阁的部长?

首相署部长(宗教事务)拿督斯里阿都拉幸周日在新海峡时报上,大赞2005年回教家庭法(联邦直辖区)修正案,形容它“极之完美”。这使人不禁要问,他与妇女社会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是否属于同一内阁的部长!

这是因为他们俩针对具争议性的2005年回教家庭(联邦直辖区)修正法案,尤其是其中5项严重侵犯回教徒女性地位及家庭结构之神圣的条款,不只作出相反,而且明显互相矛盾的建议。

在首相署部长丹斯里纳兹里在1222日强制上议院通过上述修正案的同一天,莎丽扎说,内阁了解其中的具歧视性条款,并于817日有条件的批准该修正案的通过,以将各州的回教法律划一。

莎丽扎说,内阁同意,在修正案通过后再作修改。她说,其部门较早时反对歧视女性的修正案中所有条款。

然而,阿都拉辛却非如此,他在接受专访时,指责女性上议员及妇女组织“过于情绪化”,不懂得分辨“法律与执行”。

阿都拉辛以下的专访问答摘录,表露了其立场:

问:也有人说回教法律的执行歧视女性。

答:我同意有能改进之处。我只是不同意有人针对有关修正发泄不满,其实,他们只是不满有关法律的执行方面。

法律与执行完全是两回事。我们能够改进在联邦的执行,但在州内,宗教事务是属于州宗教局及苏丹的权限。

在我们这一方,我们给回教法庭法官上课,确保他们熟悉有关法律。

内阔明天应作出完整的澄清,内阁到底承担莎丽扎对上述修正所谈及的忧虑及广泛的修正,还是除了“少许”修正,大致上只触及有关法律的落实?

国阵的国会议员被提醒,“他们可以畅所欲言,但来到投票时,必须跟随指示”,这已立下一个极坏的先例,与首相要剷除大马人的“第1世界建设、第3世界思维”弊端的呼吁与精神完全背道而驰!

首相有机会将问题纠正过来,而于明内要内阁全面接纳一项新政策,即在涉及道德与社会的课题上,国会议员可以根据本身的良知投票。

内阁应了解,国会通过上述法案的闹剧不应被妥协,在目前的情况下,最佳的解决方案是,暂时勿将修正案提呈给国家元首御准,而把它交回国会上、下议院重作考虑,并提出适当的修改来保护回教徒女性地位与权益及家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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