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蹲调委员会--警方是否准备接纳裸体搜身不是惯常做法,而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实施,同时不会超过搜身总数的5%之原则?
如果警方抗拒裸蹲调查委员会的8项建议中的首项,即立即停止裸体拉耳蹲站做法,内阁在周叁应超越警方,而接受有关建议为一项国家政策,并立即生效。
内阁在上周叁决定,裸蹲调查委员会中提出有关刑事程序法典的建议,将提交给以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拉西为首的国会遴选委员会,它将负责该法典的修正。属于该委员会成员之一的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通知我说,该委员会将在2月的第2周开会。
然而,裸蹲调查委员会的上述首项建议与刑事程序法典或国会遴选委员会没有关系,因为它只一项警方高层是否准备接受与落实其建议,而作出明确的指示,从此警方扣留所内不得再下令被扣者裸蹲的问题!
裸蹲调查委员会提出的8项建议,仅有2项与国会遴选委员会的任务有关系,即:
‧一项搜身措施准则将在刑事程序法典下以辅助立法方式通过。(建议中的准则草案有附在报告中)。
‧修改与搜身有关的刑事程序法典第4及5章,以纳入:
(i)规定禁止在任何时时完全脱光一个人的衣服,因为大多数的做法(在外国)是在搜身时穿着部份衣服;及
(ii)采纳搜身范畴,从最不深入至最深入,即轻拍、裸体及私处搜查。
警方高层应宣布,是否准备接纳裸体搜身不是惯常做法,而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实施,同时不会超过搜身总数的5%之原则?
裸蹲调委员会建议国会通过一项措施准备,以确保人权及人性尊严不因警方的搜身而被侵犯,这是颇值得欢迎,并早应通过的。
裸蹲调委员会提出,而与国会遴选委员会无关的另外5项建议是:
‧在警局安装全身扫描器。
‧警方应通过网页让公众人士可以看到搜身措施准则。
‧通过群众运动及其他方法,包括网页,教育公众人士有关在被调查时的个人权利。
‧通过警方加强训练与醒觉计划,突出遵守人权宣言、其他相关国家决议及回教原则的重要性。
‧不再拖延之下,加速成立警察皇家委员会建议的独立投訢警方行为不检委员会。
这5项建议会有甚么结果?内阁不应只是把裸蹲调委员会的建议推给刑事程序法典及刑事法典国会遴选委员会,它应在周叁对有关报告作出最少以下两项其他决定:
‧接纳及落实成立独立投訢警方行为不检委员会;及
‧让公众人士可以从互联网上看到318页的裸蹲调查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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