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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特拉美丑闻--哈林沙辖应归还3250万令吉给财政部,或是政府应起诉达因错误发放3250万令吉?

--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6125日在国会大厦发表的声明:

 

美特拉美丑闻--哈林沙辖应归还3250万令吉给财政部,或是政府应起诉达因错误发放3250万令吉?

自从法官拿督哥巴斯里南在上诉庭判决中指哈林沙辖及安努亚奥斯曼涉及亏空蕉赖收费站公司3250万令吉,而“已挑逗增刑失信,一项在罪名成立后,带来最高20年监禁加打鞭及罚款的罪行”后,已有15年历史的7亿5600万令吉美特拉美丑闻再度曝光。

Syarikat Teratai KG有限公司(一家家庭公司,现改称为美特拉美机构)当时的董事拿督弗兹雅阿都卡林的兄弟,即公司工程顾问莫哈末法兹阿都卡林,他主要是协助她姐妹打理STKG的业务到1990年为止,致函给星报,针对哈林较早时发表的声明作出澄清,以正视听。

莫哈末坚称,”绝无理由以公款3250万令吉支持美特拉美或Metro Juara,它们是由哈林控制作私人投资的公司。“

他说,哈林在声明中,没有举出工程部在志期1992213日的信件完整内容。该信中相关的部份,即提到付款3250万令吉的条件没列出。

有关的该段文字如下:

“无论如何,有关付款只将在阁下获得各贷款人书面同意阁下撤消原有特许合约,以及一切在1992331日或之前在此合约下的一切权利与索赔下作出。”

莫哈末说:

“当细读此信时,可以看出哈林在声明中提到的美特拉美1992财政年已稽查帐目注解并不正确。

该项注解是有关截至1992331日止的美特拉美帐目,它指出:

“大马政府同意(通过志期1992213日信件)及已支付3250万令吉给该特许公司,条件是该特许公司付出红利给公司股东。”

“在工程部志期1992213日的信件中找不到这一点。”

由于上诉庭的判决有利于Fawziah控股,美特拉美机构已经向联邦法庭提出上诉,我因此不要推测上诉结果。

在不涉及双造在联邦法院的上诉诉讼之下,基于公众利益,一项问题必须提出,那就是财政部付出该3250万令吉是否是对的,如果不对,哈林沙辖应否归还3250万令吉给财政部,或者政府应否起诉当时的财政部长敦达因错误发放3250万令吉?

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都拉应针对3250万令吉公款竟落入哈林及安努亚两个私人口袋中的反常与极为不当现象,公开表明政府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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