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校经费“一国两制”?
章瑛促副教育部长拿督韓春錦交代,教育部对华小迁校是否有“一国有制”,为何教育部只负责一些华小的迁校经费,另一些却得自行筹款?
她指出,教育部在批准华小迁校申请时,都有多个附帶条件,其中包括董事部都必须自负筹募买地和建校基金,例如槟州的明德正校、新中华小、北海中华二小和威南的文明华小的迁校准证都明注这二个条件;但是,韓春錦最近在国会里回答她的休会演泀时指出,由於下议院副议长拿督林时清积极争取,第9大马计划下,古来华小二校的建校费将由教育部负责。
“我为古来华小二校感到高兴,同时也为其他获得迁校准证,却不获教育局拨建校经费的华小感到难过,尤其是文明华小,因为文明华小董事长和建校委员会主席拿督李子章,为校筹募4百万令吉的建校基金操劳过度,〔壯志未成身先死〕,同是华小,为何获得不同的对待?只因为李子章非林时清吗?”
“一些华小的迂校经费由教育负责,更多的迁校经费却必须由董事部向华社筹募,这意谓着教育局对华小迁校也有两个制度,在国阵政府里代表华社利益的韓春錦有责任向华社解释,为何有两种制度的存在,更重要的是,教育局是如何决定对那些学校用那一种制度,是不是要由特定的人,如林时请去申请才能成功?”
亦是行动党教育局主任的章瑛也促韓春錦公布林时清成功为古来华小二校争取建校基金的过程,以让其他华小的负责人可以向他看齐,也能成功争取到教育部负责迁校和建校的经费;韓春錦在政府里代表华裔利益,我相信他也希望所有的迂校经费由政府负责,因此应该可以与华社分享成功的例子。
她指目前这种只有林时请才能为古来华小二校争取争取到教育部负责迁校和建校经费显示教育部在做决定时是“对人不对事”,这不是专业及负责任的政府应有处事态度,亦非欲推行善政的政府应采用的制度,因为这种“人治”的制度极易受到人的喜恶左右,难於达到公正的效果。
“国阵政府如果是个亲民、公正、专业及负责任的政府,就应该有个透明批准迂校基金的制度;否则所有无法获得教育部负责迁校和建校经费的华小,应该考虑邀请林时清做为迁校委员会的顾问,並拜托他代表校董去向教育部争取迁校和建校基金,身为在国阵政府里代表华裔利益的他,相信必不会令华社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