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PJ=八打灵再也广告牌议会(Majlis Billboard Petaling Jaya)
两年前,由于允许八打灵再也市议会的体育会向户外广告公司征收捐款,以作为批准申请广告执照的条件,导致八打灵再也市议会面对千夫指。
本人当时代表八打灵再也民主行动党举报市议会主席,要求八打灵再也市议会停止这种不合法的交易。
但是,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并没有从此获得教训。在整个事件中,当局在批准及发出户外广告准证的过程,继续出现许多人为的错误。而今,尚有许多问题正待当局解答。
居民已经成立全八打灵再也行动委员会(APPAC),而且也两度针对市政厅决定发出准证给Seni
Jaya公司,当中涉嫌违反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而向警方报案。
该公司必须在和约签署后的15年内,支付八打灵再也市政厅49万2千令吉。这是非常低的!在巴生谷河流域一带,估计户外广告牌生意的营业额已经超过1亿令吉。
民主行动党雪州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火箭行动队主席刘永山已经针对此事向警方报案。市政厅显然不理会居民和火箭行动队的报案。
更悲哀的是,没有一位来自八打灵再也的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公开支持居民所作的努力。他们选择保持沉默,让人怀疑他们并不站在居民的这一边。
难道他们只是为了要保住以后的大选,可以用这些广告牌来作个人宣传?
雪州苏丹日前要求市长阿末德米兹针对此事公开交待。由此可见,居民所作的努力已经开始见效。
随着苏丹介入后,之前一直保持缄默的雪兰莪州务大臣,也被逼表态并建议往后采用电子广告牌,以减少州内主要城镇充斥太多的广告牌。他透露在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呈交有关报告之前,他将不会采取任何行动。这就是雪州最有权力的人,提供予民众的典型答案。
在众多压力之下,市长随即作出180度转变,并宣布拒绝Seni Jaya公司提出的172个广告牌申请。他称较早前所作的“批准”,仅是“原则上同意”而已。
问题是,他是否在说真话?
根据一些不具名人士提供予我们的文件和信件,我们发现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作出许多令人质疑的行为和过失。
针对以下的事实,市政厅看来有必要做出解释:
·在一封志期2005年6月30日的信件,当局限令Seni Jaya公司在7天时间内,拆除7个非法的广告牌。
·在一封志期2005年7月8日的信件,Seni Jaya公司再获7天限期,以拆除另外47个非法的广告牌。
2005年12月16日,YDP原则上批准Seni Jaya公司的户外广告申请。
·在一封志期2006年3月2日的信件,八打灵再也市议会主席通知Seni
Jaya公司,当局在原则上批准Seni
Jaya提出的户外广告牌申请。
·在另一封志期2006年3月2日的信件,当局批准Seni Jaya取得172个广告牌的经营权(包括较早前批准予其他经营者的广告牌)。
从上述信件,Seni Jaya确实垄断了八打灵再也市政厅的172个广告牌,包括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之前裁定违法的54个广告牌。因此,马来西亚户外广告协会(OAAM)和全八打灵再也行动委员会(APPAC)对此所作的指责是正确的。
这也显示八打灵再也市议会可以在一夜之间,将“非法”广告牌变成“合法”的广告牌,并且不需给予任何合理的理由。
除了这172个被裁定违规并且需要拆除的广告牌,八打灵再也尚有数百个不合法的广告牌。根据最近的报道指出,在八打灵再也的800个广告牌当中,只有282个获得当局所批准。
当然不只这些。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最近针对公共工程局所批准的行人天桥工程发出停工令。为何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无法采取同样的态度,下令拆除更多非法的广告牌?为何当局要这样宽待肆意违规的广告牌经营公司?
到底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会否采取坚决的行动,立即拆除非法的广告牌;又或者他们视之而不见,并继续允许这些广告公司为何欲为?还有谁应该为市政厅少收数百万令吉的广告牌执照费,而蒙受的损失负责呢?
如果Seni Jaya公司和其他户外广告牌经营公司,以违反合约为名起诉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如果当局在这场官司败诉,谁又该负起这笔赔偿金呢?如果市长及市议员不愿自掏腰包赔偿予起诉人,为何反过来要纳税人为失责公务员所犯下的错误负责呢?
大多数的广告牌都竖立在政府土地局管辖权限内的地段。为何土地局不对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和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广告公司采取行动呢?
广告牌丑闻之所以会发生,乃因为政府的监管不良、缺乏透明度及公信力不足。这项丑闻更加强我们要求政府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八打灵再也火箭行动队将会继续为八打灵再也市民和纳税人揭发真相,并保留权利采取行动对付相关涉及者,以保障市民及纳税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