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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拿督查麗娜
2006年6月7日
大馬証券委員會主席
手交
尊敬的,
為了避免指定股艾力斯(IRIS)造成市場資金損失390億令吉的慘劇重演,當局需要一致、公正、負責任及透明化的執法,以促進保護投資者的具競爭力資金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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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關注採用指定股作為管制機制措施,以及這種措施是否有助於發展一個具競爭力、有效及製造財富的健全資金市場。証券委員會(SC)必須有一致、公正、負責任及透明化的執法,以促進保護投資者的具競爭力資金市場的發展。
有鑑於此,SC必須避免指定股艾力斯(IRIS)慘劇的重演,它已經懲罰那些操縱與涉及內線交易者的同時,也令投資該股項的小股東遭殃。大馬股市的市場資金大幅萎縮即可見一斑。在艾力斯於今年5月11日被列為指定股之前,其資金是7690億零700萬令吉。到了6月2日時,市場資金額剩下7299億零700萬令吉。
將艾力斯列為指定股令市場損失390億令吉,這個錯誤令大馬股市至今無法復原。SC的用意是嚴厲對付操縱及濫用市場者,但我們接到許多投訴說,有關執法行動具選擇性及雙重標準。
指定股措施強制投資者付現金買股票,以保護小股東利益不被操縱股項者吞噬。擁有9億1000萬股的艾力斯不屬於壟斷股項。此外,SC及大馬交易所應制定條例,規定股權平均分配,確保不會有一個集團控制超過公司的75%股權,以免使它變成一隻壟斷股。如果有進行適當的監控,就不需要以指定股方式避免一隻股項變成壟斷股。
經營保安業務的艾力斯在被列為指定股之前,其股價在8個月內上升1500%。然而,為其他其股價飆升的股項卻未受到同樣的對付,尤其是有背景的公司,如SCOMI、UEM建築或UEM世界等,股價在過去一年裡上升了7倍,從31仙升至2.10令吉。對這種大幅飆升或過度投機現象,當局在採取行動前,是否有任何明確的指南?
SC及交易所應早就將艾力斯列為指定股,而非等到它的股價飆升之後才行動。這種疏忽給人,尤其是給外國投資者一種錯誤的印象,以為艾力斯是憑其市場價值,其股價才有如此良好的表現。與其將股項列為指定股,當局應以較有效的途徑,根據1983年証券業法令下的許多執法條款,在不打擊無辜的不知情投資者之下,提控股市操縱者。
經過一個多用時間,加上所有的揭發機制、電腦化及在中央存票制的輕易偵察交易者身份方式下,SC及交易所沒隨後對付涉及內線交易及操縱股市者,使人不禁懷疑它們的執法能力。記錄顯示誰交易艾力斯股票、誰是操縱者及市場如何被濫用?艾力斯股價一度高達1.38令吉,目前則在80仙左右交易。如果有涉及市場操縱,為何這隻股仍獲得交易?
結果,投資者,尤其是整個市場受到懲罰,外國資金對艾力斯被列為指定股的反應是拋售手中股票。儘管可能不是唯一,大馬也許是世上少有的有指定股項措施的國家之一。外國投資者討厭競爭性的交易受到干預。抑制交易及不公平懲罰無辜的不知情投資者的策略,只將驅走外國投資者。
20%的艾力斯股權由外國資金擁有,這顯示出外國投資者對其管理具備信心,這是在它被列為指定股之前的事。外國資金經理,如摩根史丹里,不僅拋售艾力斯,也拋售其他股項,以降低其他股項可能同樣被列為指定股的風險。
在美國,其証券委員會不將某個股項列為指定股,而是禁止交易15分鐘,以提醒投資者有關過度投機活動在進行中。根據具競爭力市場旳規則,如果投資者知情後,漠視有關提醒而持續投資有關股項,他們將自食其果。大馬有類似的措施,它以“不尋常市場活動”方式發出警告,但採取類似美國的禁止交易15分鐘或許會比較有效。
如果SC及交易所仍要保留這種措施,那麼就應給予足夠的通知。如果發出通知後,投機交易依然活躍,那麼有關股項應被列為指定股,但如果過度投機活動停止後,就不應列為指定股。市場蒙受390億令吉的損失,艾力斯被列為指定股是導因之一。
在一個月內蒙受巨額的5%虧損不是小問題,它對外國投資者的信心帶來很大的沖擊,同時有違SC的使命,即“促進及維持公平、有效率、安全及透明的証券市場,並促進一個具創意與具競爭力的有秩序發展”。採用指定股措施應被禁止交易提醒市場及對付濫用市場者取而代之。
應設立一個大馬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賠償基金來賠償市場被濫用後的受害者。
當局應設立一個大馬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賠償基金來賠償市場被濫用後的受害者。根據1983年証券業法令的第72條款設立此項基金,以賠償以下因素下的受害者:
即使每項索償的限額只是10萬令吉,但交易所在允許這種賠償方面顯得非常“吝嗇”。這種索償額不足於提供任何的安全網或給予受害者保護,索償額應增至20萬令吉。
這種索償也面對一些障礙,特別是索償者是資金經理或銀行機構。由於全國各地都有人投資股市,交易所應不只在吉隆坡,也應在各州提供協助投資者索償的機制。
行動黨認同維持一個管制良好、公正與有秩序市場的願景。一個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力的市場,對帶動國家經濟成長來達至在2020年成為先進國的目標極為重要。只有在有素質的管理、管制與競爭下,價值的創造才會成長。
市場失控已打擊許多小投資者的信心,而他們在我國股市上仍佔有一定的比率。贏回散戶的信心是關鍵,因為我國的散戶目前擁有巨額的現金在手,銀行中有超過3800億令吉存款即可見一斑。由於通膨率在今年3月創下了7年來的4.8%新高,他們的存款實際是獲得負利息的。
為促使散戶重回股市,SC必須提供安全與可持續的投資環境。只有SC對症下藥,而亳無偏見,不管對方地位高低的對付市場操縱者。3800億令吉存款是被浪費了的具生產力資源。
SC應停止帶來反效果的措施,如將股項列為指定股,並將那些表現不好的公司,無論是否屬於PN4/17,都將它們除牌,確保只有盈利及業務機會成長的健全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以恢復投資者的信心
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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