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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独立宪法是一份满怀民主、自由、法治和尊重人权原则的世俗文献;以及涵盖公信力、平等、公正和人类尊严的理想。
上述原则可作为团结和融合我国各种族、宗教和文化,以及拉近沙巴和砂劳越及马来西亚半岛的力量。
通过强调这些理想,马来西亚人将可以向前迈进,确保民主与经济同步发展、自由不等同于压迫、机会的平等取代结果的平等、法治精神保证社会公义、财富创造伴随公平的财富分配,以及分享经济繁荣但不助长贪污。
宗旨:
1.
通过议会宪制途径,在马来西亚建立社会民主主义;
2.
重申和还原马来西亚宪法的世俗框架,以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并尊重民主价值及基本人权,且给予每一个马来西亚公民享有平等和公平的权利;
3.
推进与沙巴和砂劳越的国民交融,承认他们的特别权利,向所有族群灌输国民精神与团结观念,营造一个团结“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共同身分认同;
4.
承认宗教自由的基本权利,包括保障个别宗教免于承受法律压制和歧视性行为;
5.
支持及肯定马来西亚文作为国语,并有义务责任和权利保障华文、淡米尔文、英文及原住民语言等母语的地位提升、推广、学习及使用;
6.
制定以诚信、伦理和爱心作为核心道德价值,并采纳透明且自由的方式,相互尊重和理解彼等多元文化传统与宗教信仰;
7.
促进、维护和捍卫马来西亚的主权独立和完整性;
8.
推动以良好施政、民主和尊重为基础的东南亚国家协会共同体,以及维护其作为和平、自由和中立的无核区域;
9.
促进、推展和扩大各级民主,尤其是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在形式和实质上赋权人民,并根据平等、自由、公平和独立的选举程序和媒体自由,鼓励人民参与决策;
10.
以竞争型市场的价值创造,以及同等重视财富创造与公平分配财富的经济秩序为基础,提供平等机会及赋予全民经济繁荣;
11.
承诺严格以绩效和需求提升教育水平,并提供入读小学、中学和大学的全面管道和平等机会,特别是以知识为主的资讯工艺领域;
12.
在就业权利的架构下,保障工人及职工会的权利、为工人提供平等及最低的薪金制度,并保持他们实际工资以确保全民共享繁荣及过着有尊严的生活;
13.
在就业、教育和医疗保健方面,消除一切对女性的性别偏差;
14.
赋权青年享有选择和行使权力的机会,并灌输他们义务与责任感;
15.
通过维护法治、建设和保护家园安全与安全社群,让全民享有司法公正和安全;
16.
将公信力和透明度制度化,以遏止贪污及财务不当行为,并建立监管的廉正和诚信;
17.
提供价格合宜、便利和具公信力的公共卫生服务,以保障病人、弱者和乐龄人士的需求;以及
18.
防范环境进一步恶化和遭受破坏,确保我们共有清洁、健康与安全的自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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