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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务业法案中将排污与水费帐单合一的寄生式安排,使没缴付排污费者将被割水,已违反消费人利益。
即将于下个月在国会中通过的建议中水务业法案,规定如果没缴付排污费者将被割水的排污与水费帐单合一的寄生式安排,已违反消费人利益。新法案第89(2)条款规定,水费与排污费帐单合一,如没缴付排污费,用户的水供将被切断。
能讯部长拿督斯里林敬益指新的水务业法案将不会被用来强制追讨英达丽水自1997年被拖欠的5亿令吉排污费保証,只要没有明文列出,就会亳无意义。
法案中没有条款提到不能追讨5亿令吉欠款。英达丽水显然即使未提供适当的服务,也能够鳩收过去及当前的排污费,因为它可以靠相关的水务局强制付款或切断水供。这将有违用户的利益,因为他们没欠水费,只欠排污费,就被割水。
更重要的是,在用户没欠水费之下被割水,在原则是不对与具打压性的。基于公正原则,水费与排污费帐单应分开,以维护负责任原则,使所引起的问题能够分开解决。
将两者合在一起,也将违反用者付费的原则,以及提供能力所及、有效率及生产力排污与水供服务的国家政策目标。在无论服务记录及表现都能收费,并有了能够割水的威胁之下,对改善排污系统有利吗?
目前,由于英达丽水提供的服务欠佳,大家不愿意付费。林敬益应基于国家利益,让两种服务分开。基于良好的企业施政及负责任原则,将排污与水供帐单合一的寄生式安排应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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