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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对2005年大马人权委员会常年报告进行特别辩论,让它成为第6份提呈国会后没有进行辩论的大马人权委员会常年报告,国会议员们肯定抬不起头来。
大马人权委员会自2000年4月24日成立以来提呈的第6次常年报告,已经在周一提呈给国会。
法律规定,人委会必须每年向国会呈报过去12个月内,如何履行法定任务来维护及促进人权,但在过去5年来,国会疏于职守与怠慢的没对人委会报告进行辩论、关注或发现它的存在。这使人置疑国会议员们对人权的敏感度及承诺。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昨天向国阵国会议员匯报第9大马计划后,我跟他面谈及促他同意在现季国会会议中,拨出1天时间辩论2005年及过去5年的人委会常年报告。
首相答应考虑这项建议,我希望会有积极的成果,以让国会能在6年来的首次辩论人委员会常年报告。
如果无法对2005年人委会常年报告进行特别辩论,让它成为第6份提呈国会后没有进行辩论的人委会常年报告,国会议员们肯定抬不起头来。
为结束6年来对国会、人委会及因国会议员过去不曾辩论有关常年报告而遭侵犯人权者的不公,现季国会会议应延长另外1天,以容纳这项新的国会事务。
严重忽略了2005年人委会报告,反映出政府对维护与促进人权承诺的负面情况。
2004年人委员报告是以政府回应有关缺乏及侵犯人权的2003年报告的附录形式出炉,但在2005年报告中明显没有的是政府对2004年报告的回应。
没对2004年报告中的政府缺乏及违反人权事项作出回应,到底是証明政府接受人委会在2004年报告中的批评,抑或不把人委会运作6年来的报告放在眼里?
到底是谁决定政府不必回应人委员的2004年报告,决定人是一名高级公务员或是一名部长,内阁是否批准完全漠视人委会的2004年报告?这不是显示出首相有心要实现负责任、透明化、良好施政及对人权敏感承诺的好例子。
2005年人委员会的报告突出了以下的课题:
‧未经审讯扣留及人委员再次呼吁检讨与废除内安法令,而以特别为处理安全事务及含有配合国际人权标准保障的法令取而代之。
‧两份赛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要打造一支廉洁、不贪污、有效率、专业及提供世界级服务警队来製造及恢復人民信任与信心。
‧司法行政及获得快速与公正审讯的权利。
‧言论与资讯自由--以及强调“差不多没有属于剷除贪污要素的政治意愿、言论自由及知的权利。”
‧弱势群体,即原住民、外劳、寻求庇护难民、残障人士、女性及儿童的权利。
‧集会自由。
‧宗教自由及慕迪安及联邦宪法第121(1A)条款争议。
‧教育权利。
2005年报告中的上述及其他的人权课题,应成为国会议员特别辩论2005年人委员会常年报告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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