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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治安,还女性安全,是母親节最佳礼物
据我於今年3月15日在国会所获得国内安全部的回答,我国从1980年至今年2月,共发生87宗奸杀案,其中只有23宗或26.4%被控上法庭及治罪,这意谓着其余嫌兇仍诮遥法外,並仍混在群众中,不知何时又将重犯,人民,尤其是妇女对此感到不安情有可原,负责维持治安的警队应努力将罪犯“绳之以法”,消除民众的不安。
除了奸杀案之外,女性的人身安全也深受日益增加的强奸、掠夺及性骚扰等罪案的威胁
警方的数据显示,我国的强奸案从1997年后1千429宗增加到2004年的1千718宗。这意谓着在2004年,平均每天发生4.7宗的强奸案,这还不包括没有向警方投报的个案。据妇女援助组织的调查显示,每一宗向警方投报的强奸案,另有至少3宗没有举报。这意谓着强奸案的数字比警方的记录高,而同样的,被控上法庭及罪名成立者也不多。
掠夺案也从2002年的1万4千640宗增加到2003年的1万7千798宗,多名女性因遭掠夺跌倒受伤去世及殘废,最近在新山才发生一名怀孕7个月的妇女在油站厕所被数个匪徒搶手袋,並对她拳打脚踢至流产;今年4月20日,从阿罗士打到新山办公,24岁的张诗玲遭掠夺跌倒受伤,2日后去世。光天化日在街道上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掠夺案令女性失去安全感。
我认为,政府若能政善治安,将威胁妇女及孩子的罪犯“绳之以法”,让女性能安全出门去上班上学,及安全的回家,重享最基本的安全保障;这将是政府所能给于我国各族母親的最佳母親节礼物。
建议警方媒体合作,每日刊登罪案
我在此,反映母親对罪案率的不安,向政府请愿,要求安全的环境是媒体的责任,而警方的责任是加强打击罪案,改善治安,两者各有职责。
警方常呼吁民警合作,以能更有效的打击罪案,她认为媒体报导罪案亦是协助警队,因为人民在知道罪案发生后,将提高警戒防範,因此,她吁请警方正面的看待罪案报导,若有必要澄清之处,媒体育定也会很乐意刊登警方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以高手压方式对待新闻从业员,或限制罪案的报导。
在一些国家,每天刊登当日发生的案件是减低罪案的方案之一,我建议我国警方与媒体合作,防效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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