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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犯錯不应由人民付代价
民主行动党今日炮轟国阵政府不纠正本身的错误的发出过多的独立发电公司执照,及给于這正在操作的11家独立发电公司过于优原的条件,却以提高电费,向人民开力的方式解救陷入现金周转困境的国家能源公司。
根据国能公司2005年的财政报告,国能公司从2001年至2005年每年都赚钱,2005年的净利更高达1千280万令吉;国能公司是政府拥有大部分股权的公司,它不应以牟利为主,相反的,它的首要宗旨应该是确保人民分享它的盈利,获得兼价及稳定的电供。
促政府修改与独立发电公司的合约,因为有关合约过於偏向独立发电公司的利益。据知,目前有11家独立发电公司在操作,另有3家正在兴建中,不久后也将投入生产,虽然目前的电供量已供多於求;目前有11家独立发电公司所生产的后备电供占总电供量仔40%,政府必须付费给独立发电公司所生产的所有电力,不管是否有全部用到。
其实目前国能公司不是面对亏损问题,而是国能必须每两周付费给独立发电公司,但是消费人每个月付费,所以国能面对的是必须付过多的后备电,而且在未收到消费又的付费之前付独立发电公司,因此出现现金周转不灵的困境。
其实早在1994年就有分析员警告政府勿发出太多的独立发电公司执照,但是国阵政府羌可不闻。在1997年经济风暴过后,电力需求降低,后备电力一度高达55%,为了吸纳独立公司所生产的电力,国能被迫停止本身一些发电产的操作。
这显示今日的电价调高是政府失策,但是人民却必须为政府的失误付出代价;而犯错的部长却不必负起任何后责任;完全不符善政的原则。
行动党强烈促请国阵政府重新与独立发电公司谈判,以纠正过於偏重后者利益的条文,而非向人民开刀。此外,即然由国能袭断市场也无法为人民帶来应有益惠,行动党认为政府也应该考虑开放电供市场,以期望良性的竞争能使人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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