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apmalaysia.org

文告&评论

配合大马中选为联合国新人权理事会为期3年应提升人权的3项立即步骤。

--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6513日在国会大厦发表的声明(3):

 

配合大马中选为联合国新人权理事会为期3年应提升人权的3项立即步骤。

随着大马当选为最近成立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为期3年,大马应采取步骤,在国际社会中扮演人权的模范角色。

在新的条规下,联合国的所有成员必须检讨本身的人权记录,而该理事会的47个成员国将先受到监督。

为配合大马当选为联合国新人权理事会成员,大马至少应采取3项立即步骤提升人权。

首先,立法成立第一世界大马人权委员会,确保它在促进与捍卫人权方面,不会像过去6年那般沦为无牙老虎,同时进行制度化的改变,如委任由朝野国会议员及公民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独立物色委员会,以推荐大马人权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2,今年6月在国会成立人权遴选委员会,不只处理与大马有关的人权问题,同时也监督大马在未来3年内身为联合国新人权理事会成员的角色。

3,大马应欢迎联合国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特使希娜姬拉妮的到访,她在最近山炉的常年报告中投诉,她“不断的表示有兴趣”访问大马,但“遗憾(大马)政府没给她的要求作出积极的回应”。

肴娜在1980年在巴基斯坦成立首个女性律师楼,处理相当多有关妇女权利到人身安全、自由与平等的案件。身为巴基斯坦女权捍卫者,她曾受到威胁、诽谤及枪击。

她在最新的2005年大马常年报告中,表示“很关注”难民及移民被虐待、司法独立受限制、言论自由被箝制,以及最重要的内安法令中的限制条款,它们破坏人性尊严及会妨碍人权工作者的工作。

她关注“言论与集会自由权利的限制”。她说,自前促进与捍卫言论自由权利联合国特使阿必胡申于199810月(安华事件高潮期)出使大马后,“虽然大马的情况有所进步”,但她“与该名特使有同感,尤其是大马国家立法上的言论自由权受限制程度”。

是否由于阿必胡申当年的负面报告,造成我国政府不批准希娜以联合国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特使身份到访,儘管她已多次提出要求?

我将在周一与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会面,以商讨促进与捍卫人民权的上述3项建议。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