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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敬益及民政党应停止当懦夫,而应拿出自封的国阵里的“良知”来,而针对沙里尔-莫哈末赛益纠葛中的两项基本课题,采取有原则的立场。
以国阵“良知”自称的民政党,经过10天后,才宣布对沙里尔-莫哈末赛益纠葛中之立场,但该党的所谓“良知”反应,令人大失所望。
民政党在昨天的中委会会议后采取的立场由党主席拿督斯里林敬益医生宣布,但它显得懦弱与耻羞,完全不具“良知”。
这是因为它回避了其中的两大原则:
‧国阵规定,其国会议员,无论对错,都不得支持反对党的动议,不能根据良知,而必须遵守党路线投票;
‧一名国会议员是否触犯国会特权,只能由特权委员会及国会,而非外在机构作出定夺,因此,国阵野新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赛益必须被提交给特委会,以确定他要关税局针对他拥有的公司自印尼非法入口锯木“闭一隻眼”事件,是否已触犯特权。
如果林敬益及民政党不准备针对这两项课题采取有原则与光荣的立场,那么民政党别再自吹自擂为国阵的“良知”。
林敬益能否解释,为何民政党领导层接受国阵国会议员,无论对错,都不能支持反对党动议,不能根据本身良知,而必须根据党路线投票的封建与不民主条规?
在巫统最高理事会于5月8日(4天之前的5月4日,沙里尔单独支持我对付野新区国会议员的特权动议,并基于其他国阵国会议员不给予支持而辞去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BNBBC)主席职抗议)宣布之前,国阵原本没有这项规定的说法是否属实?
我的动议被驳回的当天(5月4日),马华的务边区国会议员陈袓排博士告诉我,如果有记名投票,他将投票支持我的该项动议。他说,一些国阵国会议员也有同样的意思。这是因为针对有关课题,没有党鞭或指示要他们如何投票。如果连前马华总秘书、副总会长及内阁部长都不知道,国阵不可能会有这么一项无论对错,属下国会议员都被禁支持反对党动议的条规吧!
在当天,沙里尔澄清,他辞BNBBC主席职,纯粹基于原则问题,即他无法获得其他国阵国会议员支持一项关系到国会特权、尊严、自主与独立的重大课题。他完全没提到已打破国阵条规或触犯国阵纪律。
其实,沙里尔触犯党纪及违反国阵党鞭问题,对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而言并不存在,他当天较后时呼吁沙里尔打消辞意,并提醒他尊重国会中大多数的决定。
纳兹里说:“我希望他不会认为(后座议员们没支持他)后座议员置疑他的领导。这项动议太过一般,我们通常不支持由反对党提出的动议。”(5月4日当今大马)
如果国阵规定其国会议员,无论对错,都不得支持反对党的动议,不能根据良知,而必须遵守党路线投票,只是在5月8日巫统最高理事会作出,为何林敬益没如大家所期望的国阵“良知”那般,没要求召开国阵最高理事会紧急会议,以检讨及废除这种封建及不民主的规定?
林敬益应了解,这种规定只会培养出没有良知的无脑国阵国会议员,令他们沦为傀儡及奇生虫,这与第9大马计划要打造第一流思维,以达致2020年的先进国,即拥有第一世界国会、第一世界公共服务、第一世界司法、第一世界大学及其他第一世界国家机构的目标背道而驰。
林敬益说,民政党支持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来制定议员的道德行为准则,以列出议员能协助选民的指南,以及一名国会议员违反它后的后果。
这种立场显得很荒谬,因为相关的课题,不是国会议员能否或应否协助选民,而是他们能否滥用国会特权干涉政府机构,以至要有关机构对他们有直接金钱上利益的个案“闭一隻眼睛”的程度。
如果民政党要继续当国阵的“良知”,就应针对沙里尔-莫哈末赛益纠葛中的两项基本课题,采取有原则的立场:
‧第1,反对国阵国会议员,无论对错,都不得支持反对党的动议,不能根据良知,而必须遵守党路线投票的规定;及
‧第2,无论反贪污局在贪污层面调查及国阵党鞭调查莫哈末赛益是否触犯党纪,这两项调查都不能篡夺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为裁定他是否违反国会特权的唯一法官之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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