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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水费上涨之后,政府是否还必须赔水供公司1亿25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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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陈胜尧博士
于
2006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
二
)在
甲洞所发表的声明:
水费上涨之后,政府是否还必须赔水供公司
1
亿
2500
万令吉?
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陈胜尧博士再呼吁政府向人民交代,水费上涨了之后,是否还要赔偿雪兰莪水供公司
1
亿
2500
万令吉。同时,政府也必须公布导致雪政府与水供公司签署错综复杂合约的来龙去脉。
陈医生是于
2006
年
10
月
31
日针对翌日雪州水费开始涨价,质问能源、税务及通讯部长拿督斯里林敬益医生。后者是继承了这纵横交叉的私营化水供问题。此种情况在其他州也出现,因此,部长必须向人民一五一十地说明。
明天,雪州水费涨价,
42%
的家庭每日只用
20
立方米的水,不受影响。
28%
家庭每日用
20
立方米水,涨价
5
至
6%
,而每日超过
30
立方米,则起价
15%
。珍惜食水是人人的责任。然而,在时下经济情况不好,水费起
15%
,未免太高了。
有人建议,涨幅是不应该超过
8%
。
为什么会产生水供私营化的复杂问题?根据林敬益医生,如果让雪水供公司于今年
11
月起价,必须赔偿
1
亿
2500
令吉;明年
1
月增价,则赔偿
1
亿
5200
万令吉。
既然是本年
11
月
1
日雪水费起价,那么,纳税人是否必须赔偿水供公司
1
亿
2500
万令吉?公众是感到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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