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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通过禁止回教徒祝兴都教徒屠妖节快乐的贬损与极端做法作出道歉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20061012(星期吉隆坡召开记者会发表的声明:



行动党给予回教保险机构48小时下令其回教法部门主任弗兹慕斯达法针对他通过电邮禁止回教徒祝兴都教徒屠妖节快乐的贬损与极端做法作出道歉。


行动党对回教保险机构(Takaful)回教法部门主任弗兹慕斯达法通过电邮中禁止回教徒祝兴都教徒屠妖节快乐,因为屠妖节是有崇拜神像的宗教节日,向兴都教徒祝词形同回教徒接受多神教,感到震惊。他发给下属的电邮昨天刊在星报上,他说:

“因此,非故意祝兴都教徒屠妖节丶Durga Pooja或Lakshmi Pooja快乐的回教徒必须马上忏悔及将来不重犯。”

促回教徒忏悔形同把回教徒祝兴都教徒屠妖节快乐视为违反上苍的罪行。这种说法等於侮辱庆祝屠妖节的兴都教徒。而且也同时侮辱了回教,因为回教尊重其他宗教信仰,从未把祝屠妖节快乐列为罪过。

行动党给予回保48小时下令其回教法部门主任弗兹慕斯达法针对他通过电邮中禁止回教徒祝兴都教徒屠妖节快乐的贬损与极端做法作出道歉。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及深谙回教法律者,竟持有这种极端思想,令人深感遗憾,同时也凸显出回教极端份子日益不能容忍非回教徒。如果回保没下令,行动党将采取行动维护大马宗教信仰自由及捍卫种族与宗教的权利。

首相署部长拿督阿都拉晋已与弗兹的极端言论划清界线,因为没有任何宗教当局有此立场,并强调在一个像我国的多元宗教与多元种族国家里,和谐及互相善待是重要的。但他仍做得不足够,因为他没要弗兹全面收回这种看法,以及向兴都教徒作出亳无保留的道歉。

如果兴都教徒受促别祝回教徒开斋节快乐,阿都拉晋会如此宽容吗?如果这名部长不要被指具双重标准,他应要回保收回贬损兴都教徒丶分裂人民丶制造憎恨及严重威胁种族与宗教和谐的极端做法及道欺。

弗兹若不如此做,他应被革职,或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条款下被控,若他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刑罚是罚款5000令吉及监禁3年。该法令第3(e)条款阐明“煽动倾向”为制造大马不同种族或阶级之间的憎恨与仇视的倾向。大马应证明,文明回教允许宗教自由,而容不下类似的错误与极端宗教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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