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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应该展现他的民主意愿,去除自马哈迪22年领导下就定位的警察国思维和构造,废除如内安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和官方机密法令限制性法律,并恢复司法独立
今天是10月27日,在国家的历史上是一个黑暗的日子。在19年前,也就是1987年的今天,茅草行动正式展开了大逮捕.。遭到逮捕的119名来自马来西亚各领域的人士,包括国会反对党领袖、国会议员、政治活跃者、教育工作者、工会领袖、教会人士、环保人士、民间社会人士以及学者。
3家报馆的出版准证被吊销,而所有任何形式的政治集会和会议也被禁止。
在限制性和可憎内安法令下被逮捕的119名人士当中,49名在1987年尾正式被扣留两年,并被送去甘文丁扣留营。
我本身是行动党7名在茅草行动下被逮捕的国会议员之一,一同被逮捕的包括卡巴星、陈胜尧博士、林冠英、刘德琦以及已故P巴都和V大卫。
这是我第2次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而第一次则是在1969年大选我第一次中选为国会议员过后,当时我被扣留在麻玻扣留营长达17个月。在茅草行动下,我失去了18个月的人生自由。林冠英和我本身在1989年4月获得释放,是茅草行动下两个最后被释放的扣留者。
当我被问道是否会如两次的扣留一样,因政治异议而不是犯下任何刑事罪刑而第3度在内安法令下被无审讯扣留,我不能很肯定或很有信心的表示这在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成为首相后是不可能发生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同意前首相敦马哈迪所形容马来西亚是一个“警察国”的言论。
马哈迪在星期日与阿都拉进行两个小时的会面时告诉后者马来西亚已经成为一个警察国,因为“每次任何人邀请马哈迪发表演说时,他们都会被警方召问和警告,并被要求取消邀请。”
阿都拉在3天后针对马哈迪指责作出的反驳否认马来西亚是一个警察国。他说:
“我也要针对警察国补充一点。马来西亚不是一个警察国。”
“我没有意图将马来西亚成为一个警察国。我们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并以民主治国。”
阿都拉不应该否认一些无可否认的事实。他应该同意马哈迪马来西亚是一个警察国的言论,并同时提醒后者这全是他22年掌权下的产物。
事实上,阿都拉也应该提醒马哈迪,在80年代末,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和第3任首相敦胡先翁都对马哈迪将马来西亚成为一个警察国提出批评和反对。
我同意马哈迪的说法。无论如何,在一个实施民主制度的国家里,警察国的文化、思维被允许继续发生是完全不可妥协和接受的。马来西亚是否是一个警察国的指标,应该是在野党政治领袖、包括民选的在野党国会议员,是否可以坚定和很有信心的表示,他们不会在没有犯下任何刑事罪案下、而单单是因为政治的异议而在苛刻性的法律下被无审讯扣留。
换句话说,我必须能够确定地表示、并有完全的信心坚信,我不会在没有犯下刑事罪刑、而只是提出合法的批评下在内安法令下第3度无审讯的遭到扣留。
阿都拉应该展现他的民主意愿,以以下两点为开始,去除自马哈迪22年领导下就定位的警察国思维和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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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限制性法律,如内安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警察法令、煽动法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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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司法的独立、公正和尊严,通过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重新探讨1988年司法危机。
如果阿都拉表示不要马来西亚成为警察国的言论是认真和诚恳的,这就是他所应该做的,并确保没有任何首相,包括他本身,会使用限制性法律和机制,来确保他本身的政治生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