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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陈广才反对警方降低款额是错的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2006年99(星期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


陈广才反对警方降低款额是错的,因为惩罚只属於履行惩罚性司法,只占司法的一半而已,而未履行改造性的司法。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陈广才反对警方降低交通传票罚款额是错的,因为惩罚只属於履行惩罚性司法,惩罚那些触犯交通条例者,只占司法目标的一半而已,而未履行改造性的司法来教育他们别重蹈覆辙。我们接到许多公众投诉表示对陈广才的决定感到不满。

惩罚违例者,而在没有教育及说服他们别犯规是未能奏效的。同样的,提高罚款额并未能有有效地铲除毒品的危害,尽管贩毒将被判死刑,毒品问题依然日益恶化。

陈广才反对警方降低罚款额,显然是他对政策与惩罚之间出现混淆,他应促进降低,而非对本身未被照会而大发雷霆。内阁接受陈广才的罚款额必须高才能遏阻违例者解释也是错误的。

惯犯应受到较严厉的惩罚,但普通的违例者没有理由不能如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总监拿督莫斯达化阿都拉所宣布的那般,在各项犯规,包括超速丶没执照及闯红灯上可以享有5070%的折扣。而且,为何所有的部长享有的传票巨额扣折未实施在百姓身上?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提到促进而非阻碍有利於人民的国家发展。陈广才只因为事先未获警方照会而感到没面子後,成为一名不赞同及阻碍有利於民的措施者。

行动党同意,此举也将有助於那些因油价上涨而生活担日益沉重的驾车人士。尽管触犯交通条例者贿赂交警的藉口因此减少,但行动党认为,只要政府没有肃贪的政治意愿,贪污就不会减少。

陈广才说,交警与陆路交通局发出的违例传票之间的罚款额不应有太大的距离,这也是误导性说法,因为这个距离可由陆路交通局降低罚款额来拉近。陈广才应交待,为何他倾向提高,而非降低罚款额?

行动党不明白,罚款额要多高才能改善道路安全。根据陈广才的有悖常情逻辑,如果高罚款额是正确之举,那麽逻辑上,就能将刑罚提高至死刑。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何有了死刑,大马的毒品问题仍然如此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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