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apmalaysia.org

文告&评论

阿都拉昔应该作出4项公众承诺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20071212(星期三)

在八打灵再也总部召开记者会所发表的声明:

在选举委员会主席职任期延长另一年之前,阿都拉昔应该作出4项公众承诺,以恢复公众对干净与公平选举的信心

 

正当阿都拉昔满意国阵通过修改联邦宪法第125条文,将选举委员会主席的退休年龄从65岁延后至66岁,许多马来西亚人对一名相信破坏干净、自由及公平选举的人,竟然获允许担任选举委员会主席另一年,感到非常难过。尽管公众期待选委会兑现承诺,采用不褪色墨汁以避免重复投票,同时允许在野党监督军队与警队邮寄选票的投票过程,然而这些所谓的改革方案,并不足于带来干净、自由及公平的选举过程。

 

在阿都拉昔的选举委员会主席职任期获延长另一年之前,他应该作出4项公众承诺,以恢复公众对干净、自由和公平选举的信心。其一,他必须清理肮脏的选民册。这些选民册一直以来极容易被人操纵,以致充斥大量幽灵选民及被移植的选民。这些人包括:

  • 非居民;

  • 在未经选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整批人不合法地迁移至另外一个选区;

  • 死亡、年龄太老(超过105岁)或太小(8岁)者。在马六甲,共有323名人瑞或年龄超过100岁者,根据选民册还是合法的选民;

  • 马华领袖的住家地址堆积大量支持者的名字,以致单一住址竟住有超过10个不同姓氏的成年人;以及

  • 在某些特定的选区,马华领袖使用不正确或不存在的住址,为新选民注册或将选民搬迁至这些住址。

 

怡保东区及怡保西区国会选区的情况更加糟糕。民主行动党兵如港区州议员苏建祥及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调查发现,根据截至2007630日第二季度的选民册,怡保东区的选民人数在短短3个月内突然遽增8463名,而怡保西区的选民人数在同一时期则减少656名。很显然地,有一些不负责任者将选民移入怡保东区,同时将怡保西区的民主行动党支持者移出这个选区。

 

当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针对怡保东区及怡保西区的新邮寄选民人数在国会提供错误的答案,若阿都拉昔本身不敢公开批评对方,他怎么能够说选委会是公平的?20071129日,民主行动党领袖在怡保针对怡保东区国会选区疑迁入8463名国阵支持者,反而怡保西区则减少656名民主行动党支持者提出抗议时,阿都拉昔竟说这种将选民重新移置到“正确”选区的做法,乃是为了纠正之前所犯下的错误。

 

随着选举委员会承认过去所犯下的错误,却没有针对早在200410月搬移选民的做法通知当地的人民代议士,我们怎敢说选举运作具能动性、公信力与可靠性,而且又没有任何隐藏的动机?民主行动党强烈谴责国阵,为了击垮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和古拉,而诉诸肮脏、不诚实及不光彩的手段,将选民移入怡保东区及移出怡保西区。

 

在短短3个月内,怡保东区增加了8463个选民,让林吉祥在上届全国大选只以9747张多数票所攻下的这个安全区沦为危险区,以致苏建祥仅以2841张多数票所赢得的兵如港区州议席变得岌岌可危。阿都拉昔否认上述指责,并指怡保东区只增加5998个新选民。其解释包括:

 

1. 3804个选民大规模从打扪和务边区国会议席移入怡保东区;

2. 邮寄选民没有增加;以及

3. 新注册选民增加2194人。

 

阿都拉昔宣称民主行动党从纳兹里所获得的数据不正确。这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控,即暗示纳兹里有意误导国会。然而,阿都拉昔却没有针对此事采取任何行动。如果选举委员会是独立的机构,阿都拉昔应该援引选举犯罪法令报警,或坚持要纳兹里道歉或更正其数据。然而,阿都拉昔看来更加害怕纳兹里,而不是纳兹里更加害怕阿都拉昔。

 

即使如阿都拉昔指怡保东区只是增加5998个新选民,这个遽增的选民人数足以影响怡保东区在来届全国大选的成绩。尽管胜败乃兵家常事,但民主行动党绝不会接受因有人操控选举而让我们吃败仗。有鉴于此,民主行动党完全不能接受阿都拉昔的解释,即选举委员会将大量选民从打扪和务边国会选区移入怡保东区国会选区,纯粹是为了纠正上一届全国大选所犯下的错误。

 

要求新闻自由及严厉执行选举条例来铲除金钱政治和阻止滥用政府机关

 

阿都拉昔必须正视的第二个关键课题,就是确保执政党及反对党享有同等的新闻自由。政府成功控制媒体将足以影响公众的判断能力,以致根据某个国际机构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88%国人对马来西亚的民主现况感到满意,而74% 的国人则认为我国的大选最自由与公平。这导致我国名列亚洲国家的榜首。

 

由于国阵箝制媒体让公众无法获取所需的资讯,许多国人并不了解选举过程所出现的违规情况,其中包括有死人投票,以及在同一场选举使用不同的选民册。国阵通过箝制新闻自由来剥夺资讯自由权及获取真相的管道,结果让事实颠倒并以不公平及肮脏的选举手段,让选举过程变得自由与平等。

 

第三个关键课题乃执政党滥用政府机关及金钱政治应付选举。选举委员会及阿都拉昔必须针对选举犯罪法令所禁止的不合理竞选手段,比如利用金钱或通过政府机关收买及影响人民投票,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举例来说,阿都拉昔曾在2006 3 7 日指出,2004 年全国大选单是竞选海报就耗掉将近1 亿1千万令吉,而吉兰丹州彭加兰巴西区州议席补选则耗掉350 万令吉。

 

根据1954 年选举犯罪法令第19条文,每位国会及州议席候选人各别不能耗费超过20 万令吉及10 万令吉。明显的是,彭加兰巴西区州议席补选就耗费350 万令吉,即远远超过合法规定即10 万令吉的35倍。

 

若以竞选国会议席耗费不可超过20 万令吉及州议席不可超过10 万令吉计算,国阵在2004 年全国大选角逐219个国会议席及445 个州议席,总共不得耗费超过8830万令吉。然而,凭着国阵雄厚的财务能力,让国阵单在竞选海报就耗费1 亿1 千万令吉,让那些当选议员的资格变得不合法,而整个政权从技术角度来说,亦属于不合法的政权。

 

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27条文,任何人皆不能耗费超过所规定的顶限。任何触犯者可被地庭判处罚款5千令吉、取消当选议员的资格及剥夺其投票权。然而,与其遵守这道法律,国阵总是轻易地触犯法律。选举委员会无法采取行动并质问国阵政权的合法性,不仅让本身所草拟的选举法律变成了笑柄,同时典当民主不允许买卖选票的精神面貌。

 

最后一个关键的议题就是民主的精神、内涵及主旨,必须建基于坚守“一人一票”的原则。选举委员会积极介入选区划分的不公行为绝对是不可理喻的,以致布城国会选区只有 5558个投票者,对比加埔国会选区却有10 3269 个投票者。这类不合理的做法违背民主代表性的原则,甚至让城市选民的投票取向起不了重要作用。

 

选举委员会有必要恪守1957 年独立宪法,禁止选区划分不公并体现民主精神,确保各别选区的选民人数差异不超过15%,而不是如今高达2000%或相等于超出20 倍!所有选票都是平等的,而且不能有任何选票的重要性,可比其他人超出20 倍。

  

上述操控选举程序的现象其实跟选举舞弊没有任何分别。面对许许多多操控选举程序的问题,若阿都拉昔不能果断地解决上述四大关键课题,这意味让阿都拉昔的选举委员会主席职任期延长另一年,绝不是基于其拥有最高的道德威望、公信力与诚信,并且有能力主持自由、公平与干净的选举过程,反而是为了确保他能够藉此暗中保障国阵在选举过程中所坐收的利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