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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延冒牌独委会法案,以允许国会法案遴选委员会展开正式的公众谘询
昨晚在雪华堂礼堂针对特别投诉委员会(SCC特委会)法案,即冒牌的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独委会)法案召开的紧急公众谘询会,并未空空如也,反而是座无虚席。
这加强了我对国人的信心,尽管只有短短两天并在周末时间发出通告,以及在年尾的旅游旺季举行,而且报章只有非常少的报导及完全没有派发传单之下,仍有众多国人出席这项谘询会,凸显出他们关心丶投入及认真的看待本身的公民权利。
昨天的谘询会的重点是:
结果:出席者一致地举手投票通过,认定特委会法案应展延至明年3月召开的下一季国会会议去,与此同时,应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确保这项建议中的法案广泛谘询公民社会。
有3种选择,即:支持SCC法案丶反对或展延。但出席者都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出席者完全支持数位主讲人所表达的看法,即独委会法案糟糕,不能被接受来取代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125项改革警队建议中最重要的一项,以达致打造一支有效率丶负责任丶不贪污及提供世界级专业服务的警队的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
主讲人的一些看法精华:
东姑阿都阿兹士(皇委会成员及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前主席):
独委会建议的一个笑柄,“完全本末倒置”;
“完全蔑视平等丶公正与公众舆论”;
“对我们将拥有金钱不能收买的最佳警队寄於的所有厚望说再见”。
云大舜(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席):
称它为特别转移委员会(Special Referral Commission)会比称为特别投诉委员会(Special
Complaints Commission)会来得恰当;
皇委员会的大部份建议被鄙弃,只有小部份获接受;
“只是加上另一层的官僚。真的可悲。倒不如不要这项法案”。
拿督巴南古马拉沙米(前联合国独立法官与律师特使):
在皇委员脸上刮了一把掌。
政府有义务解释,为何无法落实皇委会的建议。
将需要另一个委员会来监督特委会。
我将向负责使该法案在国会通过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表达,出席昨天公众谘询会者,一致地要求政府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来作出正式的谘询,以及将特委会法案展延至明年的下一季国会会议才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