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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斗湖市政局承认Sabindo发展计划及侵占斗湖空地都是非法之举应受赞扬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71229(星期六)

上午11时在亚庇的Promenade酒店召开记者会发表的声明(2):

斗湖市政局承认Sabindo发展计划及侵占斗湖空地都是非法之举应受赞扬,我愿提供斡旋服务,确保各造,即Sabindo的发展商Jeramas有限公司及Aggasf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丶10名斗湖起诉人及所有斗湖纳税人的利益有所保障下达成双赢解决方案

 

斗湖市政局承认Sabindo发展计划及侵蚀斗湖空地是非法之举应受赞扬,我愿提供斡旋服务,确保Sabindo的发展商,即Jeramas有限公司及Aggasf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丶10名斗湖起诉人及所有斗湖纳税人能基於各造的利益而达成双赢解决方案。

 

行动党领袖及我针对在妄顾法律与公共政策下,斗湖空地遭侵占,当局将斗湖民众的利益让给了一些人的问题,出席了多次公众会议。

 

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及我也曾在国会提出这项市政局缺乏良好施政课题,如Sabindo空地丑闻,即斗湖市政局妄顾首相及沙巴内阁的指示,而剥夺了斗湖民众享有空地与休闲设施的基本权利。

 

我感到欣慰的是,Jimmy Wong昨晚告诉我,不仅为了斗湖,也为沙巴及大马人民经过长期的保卫斗湖空地艰苦斗争後,终於取得划时代的突破性成果。Jimmy Wong和另外9名斗湖纳税人针对空地及休闲空间遭Sabindo计划侵占问题起诉市政局。

 

Jimmy Wong向我出示婆罗洲邮报的1220日报导“斗湖空地发展案戏剧化的转变--市政局认同该联营计划违法”,其内容如下:

 

斗湖讯-此间高庭昨天出现戏剧化的转变,10名在Sabindo空地发展计划官司中的10名起诉人与属於第2答辩人的斗湖市政局达致和解。

 

原本的审讯变成一项聆听会,因为起诉人律师拿督Simon Sim告诉司法专员Yew Jen Kie说,第2答辩人已经同意起诉人的以下要求:

 

1.宣判志期19961213日的第1答辩人与第1答辩人之间的联营计划合约无效丶违法及不能执行,因为它触犯1961年地方政府法令及1983年斗湖市政局文件(G.N.S. 22 of 1983)

 

2.宣判在20041012日提呈及在2005527日由第2答辩人通过DP37/2004批准的发展图测是无效丶违法与不能执行的。

 

3.喻令废止该DP37/2004发展图测。

 

斗湖市政局是第2答辩人。然而,属於第1答辩人是Sabindo的发展商Jeramas有限公司及Aggasf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却由於“案情急转直下”而反对申请达致和解,他们的律师也成功申请展延该案,“以让第1答辩人查清情况来重新考虑答辩”,包括是否列入市政局及将州政府列为第3方,因为市政局的批准必须获得相关部长的首肯。

 

该案已订在明年125日聆审第3方通告。

 

没有人看好Jimmy Wong10人起诉市政局会胜诉,其实,许多人还认为这种法律挑战途径,形同大海捞针,不会有成果。

 

斗争的过程艰辛无比(Jimmy Wong甚至曾因此被殴打),尤其是在20063月初次向法庭申请禁令阻止动工因没有“出庭资格”而被驳回时。但是,这10名起诉并不因种种挫折而气馁,反而斗志高昂地为公正与良好施政目标斗争到底。

 

上述官司并非如大海捞针或只属於法律上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我国人民生活素质与良好施政课题。

 

有关争议拖延已久,我希望能达致和解,以使市政局的勇敢认错成为不仅斗湖,也成为全沙巴及全马各有关当局的一个有用教训,不再因为有关官司而浪费金钱。

 

我要呼吁有关发展商考虑企业社会责任,并向市政局看齐,在确保各造的利益皆受考虑之下达成双赢解决方案。

 

我愿提供斡旋服务,确保各造,即Sabindo的发展商Jeramas有限公司及Aggasf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丶10名斗湖起诉人及所有斗湖纳税人的利益都有所保障下达成双赢庭外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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