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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人民应力争公开大道合约

-雪州民主行动党宣傳秘書林立迎律師
2007214(星期三)在八打灵再也发表声明:

大道合约: 政府人民的信托人

针对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說政府在大道合约列官方机密的问题也需公平對待大道公司, 我要特别指出当年马来西亚政府是人民的信托人(TRUSTEE)身份签下大道特许合约, 而合约下的受益人(Beneficiary)非大马人民莫属。

 

在信托合约条律下,受益人拥有一切权力知道合约的内容详情。如果马来西亚政府引用官方機密法令拒绝公開有關特許合約,这表示政府背叛她信托人身份,出卖大马人民作为受益人的利益。这也表示特许大道经营公司反客为主,变相成为了双重保护的最大受益者。这完全违反基本信托精神。

 

马来西亚私营化之父敦马哈迪医生说过他老人家怀疑大道经营者从调高过路费中赚取暴利, 如今纳兹里及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也认为大道特許合約應從官方機密法令中解密。

 

我呼吁人民一起来向政府内阁表达身为受益人的基本的权力, 力争公开一切官方大道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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