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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官方机密法令只用来对付揭密者,而非获取暴利者?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725
日(星期一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

官方机密法令只用来对付揭密者,而非获取暴利者?

反对水供私营化联盟(CAWP)协调人查尔斯•圣地亚哥揭露,政府针对水供私营化合约采用官方机密法令(OSA)持双重标准,而挑起一项关键性的问题,即官方机密法令只用来对付揭密者,而非从中获取暴利者。

这也使人质疑马来西亚人民拥有一个全民的政府及内阁,或是拥有只保护特许公司及获取暴利者利益的部长?

圣地亚哥说,雪州政府与雪兰莪水供有限公司(Syabas)之间签署,而被指受官方机密法令保护的水供私营化合约,曾在2005年出示予潜在投资者。这份合约描绘雪兰莪水供有限公司美好的财政状况,而这些详情只能出自被列为官方机密的文件。

三美威鲁是否要求动用官方机密法令对付产业研究公司Kim Eng Research,因为后者泄露了只能出自水供特许合约的内容,以及对付雪兰莪水供有限公司及/或商业高峰控股在未经授权之下将这类官方机密传播出去,而触犯了官方机密法令?

Kim Eng Research20054月发出一份有关商业高峰(拥有雪兰莪水供有限公司70%股权)的报告,题为“商业高峰:值得青睐”,向投资者作出“买进”的建议。

或许我们面对的情况是,官方机密法令是用来保护私营化合约,以免它们“倾向一方与欺骗人民”的内容曝光。可是,若有关合约内容用来在市场上吸引资金及投资者的话,政府就不会动用官方机密法令来对付涉及者?

马来西亚私营化之父敦马哈迪医生直至上个月才承认,在他担任首相时签下的大道特许合约没获得良好构思。他怀疑大道经营者目前从调高过路费中赚取暴利。

在承认内阁应可以做得更好时,马哈迪说:

“内阁不是由专家组成。他们是由政治人物及一些像我这种政治人物所组成,他们有时会很愚蠢。你所看到的合约是由官员所拟定。当有关合约提呈内阁讨论时,通常其字体都不会太小的。

“内阁只是在原则上加以通过。他们没有真正研究合约内容所带来的影响。”

三美应对其23年的前政治上司所作出的明确暗示有所反应,而检讨这些倾向一方的私营化合约,包括废除官方机密法令,让公众监视与辩论,而非冥顽不灵地如此“嗜血”至要援引官方机密法令提控涉及者,以保护白蒲大道合约各种不公平的条款。

三美威鲁在动用官方机密法令时,也不应犯下双重标准行为,而选择性提控触犯官方机密法令者,让被判罪名成立者被强制性坐监至少一年,而这项可恶的条款更是他在1986年协助政府通过的。

身为部长的三美威鲁如今成为许多倾向一方而有损公众利益的大道特许合约的促成者後,至少应呼吁停止所有援引官方机密法令所展开的调查,以便全面检讨官方机密法令,尤其在私营化合约方面,有必要配合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负责任丶透明化丶廉政与良好施政的改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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