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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内安法令及第2次茅草行动会否接踵而来?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725
日(星期 一)在国会办公室发表的声明:

打压风潮掀开序幕:随着警察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丶官方机密法令带来更多暴力与侵犯人权的行动之後,内安法令及第2次茅草行动会否接踵而来?

昨天,大家看到警方展开更加暴力与侵犯人权的行动。有15人在蒲种IOI广场前展开第四回合抗议大道调高过路费的和平集会而遭警方逮捕。

 

警方在两周前开始其残暴与蹂躝人权的行动。他们镇压在蕉赖――加影大道第11哩收费站参与和平集会抗议过路费调涨的公众,其中有21人被逮捕。

 

由於17日在双威金字塔及114日在鹅唛――加叻大道收费站的首两回合和平集会,在没有发生任何不愉快事件的情况下结束,警方及阿都拉政府目前给人一种印象,即当局似乎不把人权放在眼里,放手让警方对和平示威者动粗。

 

2001年,人权委员会经过一番深入检讨後,向政府详细建议放宽和平集会的限制,“以便公众能够抒发不满,因为这乃提供公众表达他们关注与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途径。”

 

人权委员会向政府提出短期与长期建议,包括允许在体育馆丶礼堂及私人地点集会作为一般的条例,而不限制言论自由丶鉴定公共场所作公共集会的识别,并检讨警方控制与分散人潮的方法,确保他们遵守人权敏感度及标准。

 

2005年,警队皇家委员会在其报告提出打造一支世界级警队的建议,其中3项当务之急是警方必须尊重即有法律及人权。它强调集会丶开会及游行的基本权利“是让一个民主社会运作的最基本与不可或缺,以及有联邦宪法明文保障的自由”,并建议落实维护与尊重国人集会自由的改革。

 

但是,从警方暴力镇压两项抗议过路费被调高的和平集会中可看出,人权委员会及警队皇家委员会报告建议要警方对人权敏感及尊重国人集会权利的改革建议,如今完全被当局置之脑後。

 

马来西亚是否要回到警方暴力镇压群众及侵犯人权事件频频发生的年代?警察法令丶印刷及出版法令,甚至官方机密法最近频频被当局动用,是否意味阿都拉政府已启动一股打压异议的风潮?

 

内安法令会否是下一道被动用的恶法,以及第2次茅草行动会否接踵而来,以便大肆逮捕反对党人士丶抨击阿都拉政府的人士及异议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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