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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半数的政治部警员应调往巡逻街道捉罪犯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2007113(星期芙蓉晚宴发表的演词

2007年的首两周内,绑架小孩丶谋杀丶抢劫案件与日俱增,因此当局必须立即增加至少6万名警员打击罪案,以符合国际刑警的1:250比例

2007年的首两周内,绑架小孩丶谋杀丶抢劫案件与日俱增,加上在2004年的罪案造成152亿令吉财物损失,当局必须立即增加至少6万名警员打击罪案,以符合国际刑警的1:250比例。我们今天从报章上看到,一名38岁母亲及她的9个月大男婴在吉隆坡的安邦惨遭撄夺匪的毒手而昏迷不醒。

大马需要至少额外的6万名警员来符合国际刑警的1名警员照顾250个平民的标准。政府将必须增花数十亿令吉,但行动党支持这项开支,因为人民生活在一个不受罪案威胁的安全环境里,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此举除了可以避免死伤带来的痛苦外,在成本效益上也是可行的,因为单在2004年,罪案就造成152亿令吉的财物损失。

然而,如果根据实际参与打击罪案警员的人数计算,大马是低于现有的1名警员对1573个平民的比率。据报导,全国只有8000名刑警确保我国2600万人民的安全,或者是1:3250的比率,即1名警员要替3250个平民应付罪犯。只有8000名警员实际参与打击罪案是荒谬的,因为国内的罪犯人数比8000人多出很多倍。

大城市的罪案已猖獗至失控的程度,学生因手机而遭杀害丶因2令吉而被刀砍丶公开抢劫及保安应该很严密的银行提款机也被偷走,8000名刑警能做甚麽?

这种悲观与不信任警方能力,是源自2006年首9个月的全国罪案发生率上升了12.6%。首相署部长拿督麦西慕博士揭露,2006年1月至9月,国内有17万481起罪案记录,而前年同时期仅有15万1444起。

换言之,1名警员对3250个平民的比率的确过低。警察皇家委员会建议增加3万5000名至4万3000名或占9万2000名警员总数的47%来应付刑事罪案。

有了4万3000名刑事调查警员後,有关比例将是1名警员对605个平民,是属於较合理的有效打击罪案比率,也比较接近国际刑警建议的比例。只有将进行刑事调查的警员人数从8000人增至4万3000人或占总警员人数的47%时,人民才会有安全感及认为警方是认真的在打击罪案。

国人不能等到也许是2020年才能达到增加6万名警员目标,国人有权要求政府现在就给予人民更多保护,而能达到目标的唯一途径是,将其他部门,尤其是政治部的警员,调派当刑警。在没有共产党的威胁下,为何政治部需要高达7000名的警员?为何不能将半数的政治部警员调往巡逻街道捉罪犯,而非派往侦察守法公民,或去干扰反对党的和平与有秩序集会,或是干扰抗议政府救援工作糟糕的水灾灾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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