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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机密法令究竟是为了保护国家与公众利益,或是为了保护一家私人公司的私人利益,让公众无从知道政府宣布调高水费,只是为了让这家公司赚取巨额利润?
如果所有跟基本服务相关,并影响人民生计的资讯都被列为官方机密,我们又如何赋权人民呢?如果人民必须付钱享有这些服务,那么他们有权知道及获取相关资讯,以了解随着政府宣布雪兰莪、吉隆坡与布城的水费调涨15%后,他们为何要缴付更昂贵的水费。
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拿督斯里林敬益医生指出,由于雪州水务有限公司(Syabas)的水供经营合约,或是有关无收益水(Non-Revenue
Water)数据的稽查报告都被列为官方机密,因此不能对外公布。林敬益显然滥用法律来掩饰公众有权利获知的相关资讯。
到底水供经营合约或甚至无收益水的报告有何秘密,以致必须列为官方机密?政府指雪州水务有限公司遵守水供经营合约的条款,将无收益水的流失量减少5%,因此政府允许这家公司调高水费15%。其实,无收益水流失乃是偷水或水管爆裂所造成的。
水费调高15%将使雪州水务有限公司的税前盈利增加1亿令吉。这家水务公司的70%股权是由商业高峰所拥有,而其余30%则由雪州政府所拥有。如果这两家公司及其董事可坐享巨额的利润及薪酬,那么政府是否有必要允许调高水费15%呢?
商业高峰2004年度报告指出,其公司5名执行董事与两名非执行董事获支付690万令吉(不包括其他相关的利益)。其中一位执行董事的薪酬大约介于210万令吉至220万令吉之间。另一位董事的薪酬则介于110万令吉至120万令吉之间。这两位董事获得的薪酬几乎占所有董事薪酬的半数。
因此,人民有权利知道雪隆的无收益水是否减少5%。根据合约内容,一旦无收益水减少5%,那么水费才获准调高15%。如果这些数据乃经过总审计司所稽查,那么政府没有原因不让公众获取有关的资讯。
林敬益必须知道有关水供服务如今由一家私营化公司所经营。政府制订官方机密是为了保护公众与国家利益,而不是保护私人的利益,让公众无从知道这家公司是否有理由要求调高水费,以便从中获取巨额的利润,同时支付高额的薪酬予一家私人公司的董事。如果政府滥用官方机密法令来保护私人利益,而不是维护国家利益,那么民主行动党促请政府废除官方机密法令。
如果跟水供相关的资讯竟被列为国家机密,民主行动党认为这根本是滥用官方机密法令。如果公众只是要知道他们为何须缴付更昂贵的水费,这何来威胁国家的利益呢?林敬益有必要解释一旦这些资讯对外公布,又如何威胁到国家的利益呢?为了彰显资讯自由度、透明度与公信力,林敬益应该立即解密无收益水数据稽查报告与水供经营合约,并让这两份文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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